(2024年12月20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斌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晓辉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鲍冬梅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峰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