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好新闻作品 > 详情

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 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

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  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紧盯民生热点确保百姓享有更多蓝天白云

  金秋合肥,天空湛蓝如洗、空气清新怡人,“合肥蓝”在朋友圈引得不少市民点赞。按照市委批准的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庐州环保世纪行活动。

  对标长三角重点区域,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近年来,合肥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蓝天白云越来越多。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打出一套“组合拳”,用法治的力量提升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三部法规制度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法治“硬杠杠”

  着眼长远建立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法规

  早在2004年,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就通过实施了《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时过境迁。随着合肥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气环境污染由燃煤型污染转变为燃煤、机动车尾气、扬尘等复合型污染,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雾霾等重污染天气频发,原先《条例》的部分规定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去年,对照中央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省法规的规定,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及时进行修改。

  修订后的《条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了最严格生态的环境保护制度。《条例》坚持源头治理,协同管控,努力实现从单一污染物控制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从大气污染治理的属地管理向区域联防联控转变;坚持综合施策,突出重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突出机动车、扬尘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责任,从严管理,强化政府责任,明确企业义务,加大对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提高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是新版《条例》的亮点之一。《条例》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浓度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或者限制生产、停业整治,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呼应民意 聚力实现“零燃放”

  随着合肥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市民环保意识、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烟花爆竹引发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凝聚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尽快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项地方性法规进行修订。

  民心所向、民意所归。2016年5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启动对原《规定》立法后评估,通过分析研究先发地区相关立法经验、组织召开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对原《规定》修改意见和建议。民意调查显示,93.06%的市民赞成禁放限放,这更加坚定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原《规定》,推进合肥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决心。

  2017年初,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将修订原《规定》的立法项目列入了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经历了多次与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等沟通协调,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并结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结论、建议,分析研究和修改完善原《规定》。

  新修订的《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2018年1月1日实行。法规实施以来,合肥交出了漂亮答卷:全市基本实现了跨年夜、小年夜、除夕夜等重大时段“零燃放”工作目标。告别爆竹声声和烟花阵阵的“旧俗”,合肥,以空气清新、环境整洁、城市安宁的美丽形象迈入“新文明”。

  立法为民,回应重大关切。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禁放立法与监督,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展现人大担当,贡献人大力量。

  公益诉讼 完善环境保护制度设计

  公益诉讼是以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的监督职能。

  去年,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法律之下,宝剑出鞘。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这个决定,抓住公益这个核心,使用“利器”积极作为,重点围绕生态环境领域,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以实践充分检验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成效。

  执法检查 让人大监督利剑出鞘动真碰硬

  执法检查全覆盖为蓝天白云保驾护航

  把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目的是通过法律实施监督,保证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

  去年6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紧跟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步伐”,适时启动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跟踪监督全市大气污染整治总体情况,为蓝天白云保驾护航。

  执法检查组就合肥市县区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简称“一法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分别赴9个县(市)区实地检查,实现了执法检查区域全覆盖。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就是要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找到法律实施中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检查组每到一处,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检查、严格监督,依照法定职责、限定法律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紧扣法律检查,督促政府依法尽职尽责,避免粗、宽、松、软的问题。

  通过执法检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些大气污染问题引起了重视,有效提升了监督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 群策群力开出“药方”

  开展监督工作时,只有注意抓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查清病灶、对症下药,持之以恒,才能推动那些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经济园区,摸情况、问进度、查实情。不走过场,直奔主题——“我们是奔着问题来的,你们做了大量工作,不容易。但是空气质量不达标,怎么向老百姓交代?”“你们施工现场硬质围挡、洒水抑尘、车辆运输防治措施不到位。”“检查到现在,只谈经济利益,不谈环保,看不到企业的责任感。”

  检查组成员不遮不掩“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让现场的政府和企业负责人脸红心跳。

  此外,执法检查人员还围绕如何直面难点问题、依法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审议和研究探讨。

  “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应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执法检查组指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不能把污染问题留给子孙后代,必须要有危机感!”

  创新方式方法首创“审议意见书+问题清单”

  执法检查不是为检查而检查,而是要推动相关问题解决。

  此次执法检查创新形式,让人耳目一新。首创“审议意见书+问题清单”的反馈模式,让执法检查长出了“铜牙利齿”。22项问题清单汇聚成为执法检查实实在在的成果。

  不仅如此,执法检查组还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为了深入地查找问题、开展随机检查,举一反三,推动整改。

  实践证明,坚持“依法”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大胆创新检查新形式,确实能推进政府部门整改落实,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深化。

  执法检查中发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只有1名环保执法人员,执法力量薄弱,难以满足工作实际需要。在执法检查工作的推动下,去年底,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新来了3名环保执法人员,补充了基层环保执法人员力量。

  不走过场,才能把问题找准找具体,发现真问题。在问题清单中,检查组还发现了工地扬尘污染处罚力度较轻问题。检查组的反馈意见推动相关部门联动起来,逐步建立起建设、环保主管部门联动配合机制,齐抓共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充分运用检查结果,对检查的问题以“解剖麻雀”的方式深入进行分析,并且在起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的时候认真研究吸收这些问题的分析结果,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

  落实成效

  共打蓝天保卫战

  回应群众清新期盼

  督促整改 让扬尘污染防治经费落到实处

  执法检查组所到之地带头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号召地方共同行动起来,坚决贯彻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依法处理,当场责令企业和当地政府交办整改。

  新版《条例》第十八条对扬尘污染防治作出规定,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工程建设有关部门提交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保障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和监督措施未落实等现象。

  针对检查发现的扬尘污染防治经费使用缺少监管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反馈意见,要求市城乡建委及时做了补充规定予以调整,要求各项目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经费使用台账,详细记录经费使用情况。同时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在办理安全报建手续的同时提交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去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市城乡建委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和建筑节能检查,督促各县区监督机构落实监管责任。检查到的未编制扬尘防治方案或未规范报送扬尘经费使用情况的施工单位,均已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严厉监管 督促污染排放者主动作为

  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规定,企事业单位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问题控制要求。

  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部分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采取“一来就停,一走就排”、“昼停夜排”等方式应付和逃避执法监管。

  “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有些企业宁愿交罚款也不主动治污。”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汪菊喜说。

  为了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工作,县市区政府定期对园区废气排放企业开展联动检查,夜查与日常监管、双随机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相结合,完善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无死角。不少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安装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24小时实时数据上传,强化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久久为功 让绿色发展理念“入脑入心”

  这次执法检查现场询问中,一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生产企业,包括部分政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对“一法两条例”学习“入脑不入心”,思路还停留在“先发展后治理”阶段。

  如何尽快扭转局面?对此,各县(市)区开发区均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将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纳入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年度考核,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切实把环保责任清晰明了、环环相扣地落实下去。

  下一步,合肥市将围绕“一法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进行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犯罪行为的曝光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一法两条例”的知晓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法人自觉强化遵法守法意识,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营造人人关心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江淮晨报记者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