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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信息来源:安徽人大网       被阅览数:24241次  发布日期:2021-02-02

2021年2月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国英同志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四五”时期及2021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会议认为,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充分体现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政治方向坚定、发展逻辑鲜明、目标任务清晰、落点举措扎实,符合安徽实际,反映人民意愿。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科学精准落实宏观政策,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强化科技战略支撑、加强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全面开启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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