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安徽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安徽省2021年省级预算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安徽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徽省2021年省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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