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合肥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明伦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何树山、王翠凤、杨光荣、韩军、魏晓明出席。
会议通过了《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修订通过了《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会议审查批准了《淮北市旅游促进条例》《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蚌埠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阜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六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会议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安徽省2022年省级决算的决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安徽省2023年省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现在,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728名。
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白金明、袁华辞职请求的决定。现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实有组成人员67人。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并向决定任命的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颁发了任命书。
陶明伦指出,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安徽发展的历史方位、时代坐标和战略定位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对于我们一步一个脚印把习近平总书记为安徽擘画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的热潮,围绕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建设自立自强的科技强省、智能绿色的制造强省、高质高效的农业强省、山水秀美的生态强省、英才荟萃的人才强省、人民满意的教育强省、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实现总量上台阶、取得新跃升的总体目标,找准履职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切实把省委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为奋力走出新时代安徽高质量发展新路贡献力量。
陶明伦强调,要认真落实省委民声呼应要求,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职责使命,统筹运用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职能,努力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加大惠民立法比重,按照立法征求意见工作规定,充分发挥新一届省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畅通立法“民意直通车”,努力让每一件法规都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严格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聚焦物业管理、养老服务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综合运用有效监督方式,实行“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制度,扎实做好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再监督工作,紧盯民生老大难问题一督到底、督必见效。切实在代表工作中更好汇集民智,健全常态化推进、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意见建议交办督办、激励引导等工作机制,推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全方位对接融入省委民声呼应工作平台体系,以机制化手段推动解决民生难题、增进民生福祉,凝聚起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强大合力。
省政府副省长单向前、省高院院长田云鹏、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