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
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的决定(草案)
有关情况的说明
——2022年3月23日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鲍挺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中旬,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国家有关政策、我省相关工作安排及外地立法情况,作了进一步了解和研究。2022年3月15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听取了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情况说明,对决定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16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
法制委员会认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取消我省高考地方性加分项目,符合法律规定精神和相关政策要求;同时,2020年6月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省公安厅、省台办联合印发的,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委审定同意和教育部评估的《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我省自2022年起取消“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高考地方性加分项目。因此,对我省实施办法作相应修改是必要的。法制委员会建议将决定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再次审议。
以上说明和决定草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