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周晓冬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张志强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白春子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二、免去:
汪利民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德成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张志强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周晓冬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职务;
高贤生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