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凤阳明中都城和明皇陵遗址
保护条例》的决议(草案)
(2021年7月 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查了《凤阳明中都城和明皇陵遗址保护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