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胡宛平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
二、免去:
胡宛平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