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我已连续担任四届省人大代表。作为一名老代表,我一直坚持参加各类履职培训学习,结合本职工作,深入调研,多方收集信息,反映社情民意,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采访中,安徽省锦相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翟培敏言语朴实。
2024年7月,翟培敏(左二)参加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受理投诉案件涉法业务讨论会。 (受访者供图)
担任省人大代表期间,翟培敏提出的议案、建议达80余件,涉及诉源治理等诸多方面,多件建议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建议。“在履职中我更注重提出建议的质量,建议不仅要与时俱进,还要坚持问题导向,力求每一件建议能落地见效。”翟培敏说,在今年初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依法行政科学考核机制的建议,便是她酝酿已久的建议。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在法治政府中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地方政府为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将行政机关涉诉的败诉率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考核指标。翟培敏说:“这种考核对促进依法行政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在实际考核中,不同程度存在只看重判决结果,没有将判决结果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能、行政机关是否存在过错等要素结合起来考虑。”
翟培敏说,在建议中,她提出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倾听了解行政机关法定职能、办事流程,核查案件司法判决与行政职能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此确定科学精准的考核指标;对行政机关非主观过错,依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后期经司法机关查明因第三人提供虚假资料或过错影响当初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政行为被法院判决撤销的败诉案,不应纳入行政机关的败诉率进行考核。
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这一建议,在全省范围内常态化开展行政败诉案件逐案分析工作,对行政机关败诉情况作出区分。对确系非行政机关责任过错造成的败诉案件可不列入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考核扣分范围,考核指标应当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进行动态调整,不宜固化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等。该建议的办理,不仅为考核机关考核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科学依据,促进考核机关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而且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打消了行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工作顾虑。“看到所提的建议得到落实,心里有说不出的欣慰和成就感。”翟培敏坦言。
供稿:研究室宣传处
执笔:《江淮法治》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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