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大代表,我要当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传播者和实践者,深入开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议案建议。”省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陈红枫接受采访时说道。
陈红枫参加全国人代会。
陈红枫一直关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2023年全国人代会期间,围绕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还存在跨省横向补偿协调机制不健全、补偿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省际间协同保护长效机制有待加强等问题,她提出了关于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的建议。财政部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多次与陈红枫沟通后,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鼓励生态产品供给地和受益地按照自愿协商原则,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探索创新生态保护补偿向多元化、市场化等方式扩展,逐步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良好局面。2024年6月,财政部研究推动建立大江大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陈红枫受邀参加相关座谈会,为建立统筹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保护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言献策。
2024年的全国人代会上,陈红枫针对苏皖鲁豫交界区域结构型污染突出问题、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特征,提出探索建立苏皖鲁豫跨省空气质量改善生态补偿激励机制。她认为,苏皖鲁豫四省分跨京津冀及周边和长三角两大重点区域,构建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生态补偿激励机制,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可以有效推动该区域各地积极谋划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力度,推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快区域空气质量共同改善进程,是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的创新探索。
“我是一名来自生态环境科技领域的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我组织开展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遗留固废污染隐患排查及源头治理、土壤修复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无废城市’建设等领域科研与技术服务,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科技支撑。”陈红枫说:“今后我将继续深入调研,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美丽中国建设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供稿:研究室宣传处
执笔:《江淮法治》张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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