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就我个人而言,也是从事人大工作第35个年头了。作为人大工作的亲历者、实践者,我见证了地方人大不断发展完善的点点滴滴和许许多多激动人心的难忘时刻。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我们国家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各项改革不断深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深入人心,地方人大各项工作也进入了快车道。回忆这段激情燃烧的岁月,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数发生在1992年和2002年的两次质询案。
1992年,我作为工作人员参加了马鞍山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花山代表团的服务工作。在分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第一小组的代表谈到了市区道路建设与维护的问题。当时解放路是马鞍山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长期以来,路面破损严重,给车辆和行人出行造成极大的不便。1991年10月,市里投资20多万元对解放路进行了维修改造,但仅仅过了23天,一场大雨就又将解放路冲得坑坑洼洼,成了“豆腐渣”工程,群众议论纷纷,意见非常大。大会期间,代表们积极建言,有必要就此事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质询。于是,在李伟良代表的领衔下,标题为“关于解决解放路及7条主干道路面工程质量差问题”001号质询案郑重提交大会主席团。大会主席团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同意立为质询案,并依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成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人到花山代表团接受质询。这是马鞍山历史上首起质询案,消息传出,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轰动效应。
1992年2月28日,花山代表团50多名人大代表及列席人员、相关工作人员齐聚市园林处会议室,时任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方锦蓉、副主任杨景义等人接受了代表们近两个小时的质询。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同志态度诚恳,虚心接受代表们的批评和监督,表示要彻查解放路维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同时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建设质量和养护管理工作的决定》,用制度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
5天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又根据代表们的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解放路及7条主干道路面工程质量差问题质询”的书面答复。4月初,全市瞩目的解放路改造工程在蒙蒙细雨中破土动工。施工中,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序时进度、严格遵守施工程序、严格工程材料,不赶不抢,不等不靠,全力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当时负责工程建设的市政处主任刘明金曾对代表们说,“今后,宁愿完不成任务受处分,也要讲质量,讲科学,对事业负责。”经过几个月的奋战,维修后的解放路宽阔平坦,焕然一新。如今三十多年过去了,历经风吹日晒、冰冻雨淋,解放路依然坚固如初、完好如初。
2002年1月,在马鞍山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花山代表团12名代表围绕顺华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占用学校围墙建商品房,严重危及湖东路四小师生安全,对市规划局再次拿起质询“利剑”,监督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从2000年4月,顺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始在湖东路四小围墙附近动工建造一幢住宅楼。由于施工组织不科学,地基紧贴学校围墙,开挖后致使围墙缺乏支撑,面临倒塌危险。此后,学校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市规划局、花山区政府也多次协调,但顺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却置之不理,继续施工,问题一拖就是一年多。
这一情况也牵动着人大代表的心,花山代表团的市人大代表钟爱琴牵头,多名市人大代表参加,在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正式提出质询案。人大代表们一致要求市规划局必须督促顺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并排出施工时间表;同时请求市人大成立督查此质询案的实施小组,确保问题得到真正解决。
1月20日下午,就在马鞍山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刚刚闭幕后,市规划局即主动牵头,就有关问题进行再次协调。经过强有力的督促推进,问题最终得到妥善解决,湖东路四小师生们的安全得到了保障,这次质询也在全市引起了不小的影响。
这两起质询案,是人大代表运用法律赋予的刚性监督手段,对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监督的成功范例,在马鞍山人大历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能够亲身参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动实践,亲身经历并见证那些激动人心的历史性时刻,我感到无尚光荣和骄傲。追昔抚今,展望未来,我更加坚信,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指引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定能够迎来更加光辉灿烂的明天!
(作者:陈军,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