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强调要“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贵池区是池州市唯一市辖区,辖9个镇、11个街道,街道占比达55%。街道不是一级政权组织,不设人民代表大会,没有本级人大代表,辖区居民参与本级公共事务管理和监督存在“缺位”。2021年,为补上这一短板,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推行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和建立人大代表工作站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以区委批转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文件形式印发。目前,贵池区11个街道实现居民议事会议制度全覆盖,开辟了辖区居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局面。
一、江口街道实施居民议事会议制度的实践
居民议事会议制度是指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各方面代表人士,通过定期召开居民议事会议,讨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事项、参与民主管理、会商民生实事、落实监督工作的制度。
近年来,江口街道围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不懈探索,推行街道居民议事会议,打造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等抓手和平台,创新实施“1+N”议事模式,实现议事会成员与居民全场景、全时段“双向奔赴”,绘制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的生动画卷。具体做法如下:
(一)明确议事原则。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街道党工委于2021年8月,制定了《关于建立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的实施办法》,成立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加强统一领导。坚持服务大局。街道人大工委主动把居民议事会议工作融入街道中心工作,围绕城市基层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及物业管理提升工作开展调研;围绕水利工程建设、防汛备汛工作调研,抓住急需解决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意见使居民议事会议工作与街道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相向而行,
(二)选聘议事成员。一是明确成员数额。《意见》明确居民议事会成员基数为40名,常驻人口每1500人可增加一名,总数不超过80名,任期为5年。江口街道制定《居民议事会成员选聘办法》,设立9个选聘区域(街直1个、社区8个),名额总数为60名。二是明确成员构成。《意见》明确居民议事会成员的构成以辖区内居民为主,由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及驻地单位职工、社区干部、居民代表等组成,党外人士和妇女应占一定比例。三是明确人选条件。居民议事会议成员要熟悉基层情况,热心、关心街道工作;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客观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四是明确产生程序。议事会成员的产生必须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江口街道严格履行提名推荐、汇总审议、审查考察、审定公示等程序,确保议事会成员组成结构合理、组织同意、群众认可。
(三)规范议事程序。一是做到议事范围明确具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听取和讨论街道办事处关于本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等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讨论辖区基层站所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反映人民群众对街道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一届一次、二次会议对23个基层站所开展测评,反馈意见建议7项。二是做到议事事项闭环落实。街道建立完善议事成果的闭环落实机制,推动相关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以“民情全覆盖、民意全对接、民事全答复”为目标,形成议事成果与意见建议的“收集、办理、督办、反馈、评估”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并对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一届一次、二次会议及闭会期间先后对城市阅读空间、养老服务站等8项民生实事开展监督评议,现已全部建成并发挥效益。
(四)拓展议事场景。坚持从居民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出发,通过将居民议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创新实施“1+N”议事模式(“1”指居民议事会议,“N”指闭会期间若干议事场景)。一是线下“双向奔赴”。要求议事会成员按照“政策宣传员、民情收集员、矛盾化解员”的标准,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需求和呼声。闭会期间以9个议事小组为单位,群众通过1个“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8个“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走进来,议事会成员通过“小区党群服务站”“小区邻里议事点”等渠道走出去,实现“双向奔赴”。2024年以来,组织、动员议事会成员走访接待群众24人次,收集意见建议56条,转化为区人大代表建议25条,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二是线上“有的放矢”。发挥“12345”便民服务热线、“话说物业”“池州物业服务e见箱”等线上平台作用,多渠道收集民意,形成“微心愿”任务清单。2024年上半年,已动态汇总“微心愿”200多个,通过多元领办方式办结186件,正在帮办23件。
二、推行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的启示
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在基层的有效践行,对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决策机制,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大意义。
(一)议事成员民主推荐,实现参与主体“全覆盖”。居民议事会成员在以“两代表一委员”为主体的基础上,充分把握“广”的原则,广泛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居民代表参与,弥补了街道无本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力量单薄等短板,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议事范围民主协商,实现参与内容“全方位”。居民议事会议制度的建立,在街道与群众之间构建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渠道,充分发挥议事会成员植根群众的优势,把政府的决策部署带下去,把基层的反映呼声传上来。
(三)议事会议民主决策,实现参与形式“全链条”。通过召开居民议事会议,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引导议事会成员探讨原因,研究对策,较好地体现了政府决策和群众意愿的对接。
(四)议事落实民主监督,实现参与环节“全过程”。居民议事会议科学合理确定监督项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开展民主监督,力求取得让人民满意效果。同时,开展基层站所满意度测评,推动基层权力规范高效运行。
三、完善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的建议
经过几年的实践与探索,居民议事会议制度在贵池区各街道落地生根,得到了上级人大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从推行情况看,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思想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街道居民议事会议作为推进基层民主的抓手和载体,尚处于起步阶段。上级人大常委会要给予更多指导,街道人大工委要积极争取街道党工委支持,积极探索、提炼总结,形成一套系统、完备、科学、管用的操作体系和责任体系,确保这项工作取得更好效果。
(二)作用发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议事会成员对街道居民议事会议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理解不深。一方面,街道人大工委要建立完善学习培训、专题议事、联系群众、履职考评等制度,强化议事会议制度刚性执行。另一方面,探索1名人大代表带领若干议事会成员共同履职模式,推动议事会成员履职常态化、实效化。
(三)融通协同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推行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应该和相关工作贯通协同、统筹推进、融合发展。街道人大工委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街道基层治理、城市管理、文明创建、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精准选题,组织居民议事会成员闭会期间开展专题调研、实地视察等活动,以实实在在的行动顺民意、赢民心、聚民力。
(四)建议办理还有待进一步落实。街道本级能够解决的,由街道人大工委交办并督促解决;街道事权范围以外的,应通过转化为市、区人大代表建议的方式,由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交办、督办,办理情况和结果由街道人大工委向居民议事会及其成员反馈,实现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无缝衔接。
(作者:朱勇,系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人大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