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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几点体会

发表时间:2024-10-22

  2015年4月,我有幸参与我市地方立法筹备工作,在立法岗位一直干到今天。记得2016年我们请省法制办的一位领导讲课,他说只有亲自参与50部以上的规章或者法规草案起草、修改全过程,才能熟练掌握立法的各种方法技巧,这句话我记忆犹新。我市共出台了13部法规,修改3部。按照这个标准,我还是立法工作的“新兵”。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借此机会,谈一谈个人对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浅显体会。

  第一个层面,对外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这个工作格局对形成地方立法工作合力,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坚持党的领导。关键是建立人大常委会党组对同级党委负责、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这些年来,我们坚持将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单项法规立法情况都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对一些法规的实施工作,也专门向市委提出建议。

  2.坚持人大主导。人大主导立法不是全程包办,更多的是组织协调,简单地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立什么法,人大主导。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由人大组织编制,立法项目由人大通盘考虑和统筹安排。二是立法进程,人大主导。即什么时候审议,由人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三是立法中的重大决策,人大主导。一部法规,真正起作用的主要就是“关键几条”,由人大主导审议。

  3.坚持政府依托。政府对自身立法领域的情况比较熟悉,由其参与法规案起草、论证,对提高立法质量,保障法规通过后的顺利实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实践中,政府需要立什么法,应当尊重政府的意见;政府提出的法规案,要由政府组织起草。在修改论证过程中,尤其要广泛征求政府意见。在行使立法权之初,由于立法能力和经验不足,政府提请的法规案质量普遍不高,我们进行了大幅删减和修改,不可避免地与部门的同志发生争执,经常“吵”得面红耳赤,不过最后大多得到了部门同志的理解和认可,有的成为我们工作中的好朋友。我们法工委有的同志鉴于此,认为还不如自己起草省事,对此我们是坚决反对的。政府系统立法能力和立法队伍建设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加强,不能越俎代庖。

  4.坚持各方参与。就是要坚持开门立法,保障各方有序参与,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这样才能体现立法的人民性,更好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践中我们主要通过网站媒体、书面发函,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个渠道或平台来保证各方参与。

  第二个层面,对内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目标导向,建立健全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具体地说就是要把好“五关”,我们先后建立20余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立法全过程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机制。

  1.把好法规立项关。主要是编制好立法规划、计划。重点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紧迫事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意见集中的事项,地方治理和行政管理实践急需事项中进行选题。

  2.把好法规起草关。为切实保证起草质量、按时提请审议,我们要求起草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起草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有序推进;尤其要注意加强调研论证,全面梳理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防止闭门造车或者照搬照抄。

  3.把好法规审议关。我们探索制定了《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案若干规定》,通过提前呈送法规案文本、安排专段时间审议、做好审议发言现场记录、制定简报和反馈清单等多种措施,来保证组成人员审议质量,并对组成人员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建议予以回应。

  4.把好法规修改关。这一阶段我们主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利用现有平台、渠道向社会公开,向有关单位、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等书面征求意见。二是深入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2022年首次就群众关注的《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在省内外产生了一定影响。三是组织相关专门委员会、政府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对法规案进行集中论证、修改。

  5.把好法规实施关。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一是加强法规实施相关制度建设。如督促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关于法规配套制度制定的规定》,通过列出清单的方式,要求政府及所属部门在法规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规定。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实施氛围。2019年8月,市人大与铜陵日报社开办了“人大法治汇”专栏,多角度对我市立法、法规实施进行全过程宣传,栏目坚持至今共推出50余期报道,取得了良好效果。

  第三个层面,对自身要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立法能力,夯实做好立法工作的内在要求和底气。要从讲政治上把牢立法方向,从专业法律上推进立法,从工匠角度上打造立法。

  1.把牢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立法工作者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自觉将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同级党委决策部署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和重要指引、依据,全力贯彻落实,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善于学习,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要坚持有计划、系统地学习立法知识、法律知识和经济社会发展知识,为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奠定坚实的认知基础。同时还要向同行学习,向实践学习。

  3. 弘扬工匠精神,勇于奉献和担当。立法工作是一份较为清苦的“差事”,我们要着力提升使命担当,拥有献身立法工作的情怀和心境。要着力养成不计得失的奉献精神,特别是当前地方立法机构普遍人手不足,更要同心协力,埋头苦干。要着力培养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做“立法工匠”,通过抓细节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使通过的每一部法规、出手的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考验。

 



     (作者: 王宾,铜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