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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人大:围绕中心 履职尽责 努力把人大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信息来源:宣传处    被阅览数:35513次    发布日期:2022-04-14

近年来,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及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积极履职,促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黄山市人大常委会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支持,依法履职、推动工作。2015年出台的中央18号和省委12号文件,2020年出台的省委20号文件,提出的增设机构、乡镇人大主席专配、解决“一人委”等要求,市委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出台意见,促进相关问题得到了解决。去年以来,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相继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并开展调研,研究贯彻落实“中央69条”“省委50条”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请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市委对人大工作也高度重视,不断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组织人事意图,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努力把人大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全国人大、省人大有关法规性决定和相关意见贯彻实施,及时研究出台工作意见,促进全市上下及相关部门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稳步推进地方立法。黄山市2016年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将“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贯穿立法始终。建立由60位专家组成的立法“智囊团”,确定首批11家基层立法联系点,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制定颁布了一批体现市情特点、地域特征、人文特色的“小快灵”法规,让徽风徽韵在依法保护中得到更好地传承。一是在历史文化保护上,制定《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黄山市徽州文书档案保护条例》,并于今年启动《黄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论证屯溪老街保护管理等立法事项。二是在生态环境建设上,针对“黄山松”受到松材线虫病蔓延威胁,制定《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围绕控制面源污染,制定《黄山市农药安全管理条例》;为了保护好山好水,制定《齐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黄山市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三是在城市建设管理上,制定《黄山市养犬管理条例》《黄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黄山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倡导文明新风、提升城市水平。目前,共制定了12部地方性法规。去年9月,中国人大网站和“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刊发《黄山人大:“小快灵”立法保护徽风徽韵》,专门报道黄山立法工作。此外,切实加强对新修订《宪法》和《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各项活动。


三、注重增强监督实效。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工作,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一是在监督议题选择上,牢牢把握“四个围绕”,即:围绕党委的部署要求、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围绕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谋划议题、确定任务。比如,围绕中央部署的“三大攻坚战”,每年安排议题、持续跟踪推进。二是在监督领域拓展上,按照中央和全国人大的部署,围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预算审查等新拓展的监督领域,开展监督工作、提出针对性意见。三是在监督方式运用上,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刚性监督方式的运用,增加执法检查在整个监督工作中的权重,努力让人大监督“亮牙齿”。四是在监督效果预期上,力争体现“四个能够”,即:能够得到党委认可、能够对应群众关切、能够发挥人大优势、能够推动问题解决。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做到“两个注意”,即注意把规范行使决定权和有效加强监督结合起来,促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更加规范、效果更为明显;注意把人事任免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结合起来,定期听取“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年度述职报告,并开始满意度测评。


四、持续加强代表工作。黄山市人大常委会重视加强代表工作,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在市委的关注支持下,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并配齐了人员。在推进代表工作方面,一是在履职规范上,相继制定或完善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制度15项,比如,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等。二是在代表活动上,丰富闭会期间活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与杭州市人大共同开展两地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联合视察,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及区域一体化发展。三是在代表建议上,坚持“建议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突出解决率、落实率。2021年,市人大代表所提建议的问题解决率达54%,创历年新高。


五、不断推进自身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定位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完善人大工作机构。近年来,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增设了预算工委、法制工委、人大代表联络室、社会建设工委,常委会机构由原来的8个扩大到12个。二是积极参与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环保问题督查整改、“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 、“双招双引”等工作,推进工作落地落实。三是支持县乡人大建设。积极督促区县人大抓好自身建设。目前,7个区县人大机构不断完善,101个乡镇人大主席全部实行专设,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下一步,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好中央和全国人大部署要求,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着力打造让党委放心、群众满意的“四个机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此文系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参加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的交流材料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