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部署开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明伦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魏晓明主持会议。省政府副省长李中出席会议并代表省政府作表态发言。
陶明伦指出,物业服务涉及千家万户,是人民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是重要的民生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解决好新时期物业管理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
陶明伦强调,要突出检查重点,围绕政府部门依法履职情况、专项维修基金使用情况、小区物业收支公开透明情况等,把情况摸清楚,把症结分析透,把措施研究准,推动解决条例实施的堵点难点。要加强工作协同,省人大城建环资委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深化与省有关部门和地市沟通协作;省有关部门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本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各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检查,及时提交报告。要发挥代表作用,引导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等平台载体,听取居民群众意见建议,为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物业难题,提供法治保障。要加强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提高知晓度和参与度,把执法检查过程作为宣传普及物业管理条例和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过程,营造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良好氛围。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李中在讲话中指出,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要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各项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对《条例》实施以来相关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梳理,实事求是总结成绩,深入全面检视不足,把执法检查的过程转化为解决突出问题的过程。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高质量推动《条例》落实落细,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强化物业管理改革创新,真正以物业管理领域的良法善治,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关于实施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组成2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合肥、芜湖、淮南、六安市开展检查,并委托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