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审议意见>内容详情

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1-02-23  
【字号:

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宣传,进一步落实政府各项保障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服务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政府保障责任,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增强服务效能。将公共文化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宣讲解读,增强依法保障、依法治理、依法服务意识。

二、依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一体发展。推进省级公共文化场馆建设。结合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工作,推动市、县建设一批重点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完善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保障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安全。

三、依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质量,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需求导向,强化供需对接,推动精准供给。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功能互嵌,优化美化服务空间。推广公共文化服务新型业态,推动全民阅读、全民健身、全民艺术普及等。加强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组织开展“送戏进万村”“乡村春晚”“非遗过大年”等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参与管理、参与服务。加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场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创新服务体验,提高服务吸引力。

四、依法强化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制定我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分级保障机制。完善文化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优化文化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环境。完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培育发展群众文化辅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落实公共文化领域改革部署,提高服务效能。积极加入长三角公共文化服务合作机制,深入推进长三角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推动资源互通,丰富服务内容,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公共文化需求。

您是本站第15004122位访客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0500551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79号
总值班室电话:0551-6360823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山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