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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和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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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和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的要求,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不断创新和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有效促进了国有资产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但也存在着国有经济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有待进一步夯实、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有待进一步强化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大力支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突出重点目标,加大深化改革力度,争取在“十四五”时期再发展几个骨干企业进入世界500强。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将国有资本更多投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型产业、优势产业、公共服务等领域,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加大对省属企业科技创新投入支持力度,促进保链稳链强链补链,坚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联动,提升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效率。统筹优化省属国有企业投资布局,适当向皖北地区和皖西南大别山革命老区倾斜,充分发挥省属国有企业的牵引导向作用。高度重视文化企业面临的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冲击和困境,启动“改革创新”工程,大力培育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有效发挥文化企业宣传教育、巩固意识形态阵地的重要作用。

二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着力构建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把市场的东西交给市场,运用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平台的思维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理顺金融企业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对国有产权变动的全链条动态穿透监管,防控金融风险,尤其是重大廉政风险。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自然资源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加快建立职责分工明确、监管措施有力、相互协调配合的国有自然资源协调联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筹组织森林、草原、水资源和湿地等专项调查,尽快完成重点区域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全面掌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扎实做好金融企业产权登记工作,摸清国有金融资本家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定期开展行政事业性资产的清产核资,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从购置到报废的全周期信息管理,准确反映资产存量、使用和增减变动情况,确保资产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抓紧抓实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盘活国有闲置资产,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加强对自然资源实物量与价值量、质量与数量、存量与流量相结合的核算方法的研究,切实做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提供信息基础。

四是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切实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在加强自然资源整体保护和生态修复的同时,持续提升自然资源资产高效利用水平。统筹编制资源保护利用整体规划,落实多规合一,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和协调有序的资源开发保护格局。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探索多样化有偿使用方式,对过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特别是涉及矿产资源的转让,要用历史的、辩证的、全面的眼光进行梳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解决,推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静态产权归属的明晰化,促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流转合法高效。高度重视发展林下经济,推进生态补偿,保护好公益林,提高森林覆盖率,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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