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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关于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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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关于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今年6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院董开军院长所作的《关于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省高院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审议意见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牢刑事审判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头等大事摆上法院工作更加突出位置,贯穿到刑事审判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与时俱进转变刑事司法理念,大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刑事审判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主责主业,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切实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战”,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更好服务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彰显应有的责任担当。三是进一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遵循刑事审判规律,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抓好“三项规程”落实,着力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着力推动解决刑事审判实务中的难题,着力抓好职务犯罪审判中的法法衔接,着力抓好调研应对,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努力提高刑事审判工作水平。加强审判管理能力建设,推深做实审判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监督指导,强化“四类案件”监管,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实行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管相统一,在放管结合中不断提高监督管理实效,促进刑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五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刑事审判队伍。选优配强全省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力量,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大力加强队伍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刑事审判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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