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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20年省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立项和建设情况报告的意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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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20年省级政府

重大投资项目立项和建设情况报告的意见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做的《关于2020年省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立项和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加之汛情严峻考验,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央已下达的投资计划和省人代会批准的2020年省级预算,超常规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促进全省投资加速回升,省级政府投资进展情况良好。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如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百年未遇的疫情凸显出了民生领域的短板弱项,要充分发挥政府重大投资的牵引作用,强化项目谋划,加快项目库建设,完善重点项目周转池制度,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应急物资储备、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政府投资力度。

二要进一步加大要素保障。要多渠道保障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用地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用足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最大限度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提高资金的下达率和执行率,提高土地报批效率,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要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机制。要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做好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复查评估,动态推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管信息共享和绩效管理,全面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发挥稳增长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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