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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号,省人大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正式对外发布《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该条例已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任 吴斌
制定《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对赓续党的血脉,用好红色资源,弘扬优良传统指示和要求,通过立法进行固化,使全社会都能很好地贯彻落实,是我们省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性成果,转化为制度性成果。
《条例》共分8章54条,分别从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弘扬、法律责任等方面,对红色资源的认定、保护、传承进行了详细规定,将进一步推动和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充分发挥红色资源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安徽省文化旅游厅 副厅长 何长凤
我们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社会支持这么一个机制,来进一步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这个条例,推动安徽红色资源的保护传承工作在现有的基础上,上一个新的台阶。
来源:“安徽新闻联播”微信公众号
校核:汪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