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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大:“小快灵”立法解决社会管理“大问题”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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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淮南市人大常委会不断丰富立法实践,从实际出发,针对亟待解决的问题设计规则,以“小快灵”立法解决社会管理“大问题”。

以“小切口”为前提,突出针对性。《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是该市一部典型的“小切口”民生法规。因不文明养犬引发的犬只扰民伤人、犬粪影响市容卫生等社会问题日益突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强烈呼吁立法加强养犬管理。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将制定《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法规制定过程中,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200余条,是立法社会参与度最高的一部法规,且意见分歧严重。为了广泛征求民意,科学界定利益平衡点,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县区、社区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政府部门、物业公司、养犬人士、非养犬人士等方面的意见。法规出台后,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认可,不文明养犬现象逐步减少,为居民营造出更加文明、和谐、美丽的生活环境。

以“真管用”为标准,突出可操作性。在审议《淮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电梯管理人未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应答,维保单位更改软件程序、变动硬件设施等三种违法行为应当设定行政处罚。由于上位法没有相关行政处罚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召开了立法论证会,邀请专家对三种违法行为设定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科学论证。专家们一致认为,补充设定行政处罚合法、合理且必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据此形成了书面论证报告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上述三种违法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法规实施后,全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更有抓手,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有保障。

以“小而精”为形式,突出适用性。坚持形式服从质量的“小而精”立法,聚焦需求,精准施策,有几条就写几条,不追求大而全的穿靴戴帽式立法。《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只有十九条,不设目录、章节,没有总则、分则、附则的结构设计,却是实施效果最好的一部法规。法规短小精悍,规定了禁放和限放区域,明确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机制,规定了基层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宣传教育、劝阻举报等责任,特别是明确了提供庆典、婚庆、殡仪等服务的经营者和宾馆、酒店等单位提前告知禁放规定、劝阻和报告违规行为的义务,规定了禁放区域和地点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等。法规虽然体例简单,但是内容详略得当,突出重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以“快步走”为特色,突出时效性。《淮南市爱国卫生条例》从立项到审议通过仅一个多月,是制定用时最短的一部法规。20228月下旬,市卫健委向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制定《淮南市爱国卫生条例》。主任会议经研究决定,将该法规增加为年度立法项目,并由法制委员会提出立法议案。为了确保立法任务圆满完成,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起草小组。起草小组认真分析实际情况,深入总结先进经验,系统研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为了保证法规质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广泛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同时,前往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基层政府部门、街道社区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收集到的50多条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研究,不断修改完善条例草案。1020日,《淮南市爱国卫生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118日,法规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全票批准。202311日,法规正式施行。《淮南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及时出台,为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了法治保障,也是该市立法工作中兼顾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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