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审议意见>内容详情

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我省统筹保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3-01-30  
【字号:

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我省统筹保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强化保障,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优化本科高校“生均+专项”的经费保障机制,“生均”调整优化学科类别拨款系数,引入办学层次系数,按1:2:3比例设定高校本专科生、硕士、博士拨款系数,实行分类管理、差异支持。

二、立足本职,坚持立德树人。研制《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深入开展高校基层组织“强基础、提质量、创品牌”三年行动。健全学术评价考核制度,探索科研人才分类考核机制,不断建立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积极引育人才,高层次人才总量不断扩大。未来积极从沪苏浙等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担任校领导。

三、找准定位,体现特色办学。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深入推进省属高水平大学分类建设。深入实施“双万计划”。支持高校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持续加强基础学科建设。高质量实施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四、开放合作,加强对外交流。以具体项目为依托,重点推进应用型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国际合作交流。实施长三角地区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五、提升水平,更好服务发展。落实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3所高校建设的《若干举措》深入推进新一轮省部共建“双一流”合作。加强对省属高校高峰学科建设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估,实行动态调整,推动全省高校增强。办学活力、激发内在动力、提升竞争实力。


您是本站第14606565位访客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0500551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79号
总值班室电话:0551-6360823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山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