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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大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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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118日至10日,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118日至9日,执法检查组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贯彻实施,以五大振兴为检查重点,深入含山县环峰镇褒山村、和县香泉镇泉水村、当涂县护河镇旺发粮油种植合作社、博望区新市镇来龙村等地,实地察看乡村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生态保护等情况。1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汇报会,听取市农业农村局等“五大振兴”专项小组牵头单位汇报法律贯彻实施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围绕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在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主题,提出要“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进一步指明了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前进方向。

会议强调,农工委以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省人大开展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自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各级各部门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即将施行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推动乡村振兴的能力,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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