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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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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侯锋平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省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积极推进粮食安全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全省粮食连年丰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指出,我省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种粮比较效益低,农民种粮积极性不够高;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耕地质量有待提高;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还有薄弱环节,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农业科技支撑力不够强,社会化服务和产业化水平有待提升;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滞后,收储能力有待提高;粮食产业不够强大,销售体系、监管体系需进一步健全等。组成人员就如何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切实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积极推进“十四五”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的实施,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推进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优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努力提高各级干部“三农”工作本领,加强粮食生产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机制,大力宣扬各类典型,形成全社会支持粮食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强化粮食安全“产购储运加销”协同保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部门协作、全面覆盖的粮食安全工作格局,切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供给能力,确保我省对全国的粮食贡献只增不减。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查,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正确处理好支持建设发展与严格耕地保护的关系,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耕地资源利用效率不下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对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追责。继续开展撂荒地整治,出台支持政策,健全补贴和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撂荒地,恢复耕种或者提高耕地的质量,不断挖掘粮食生产潜能。

三、持续提升农业基础设施水平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幅提高财政支持水平,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减轻地方配套资金压力,按照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任务要求,打造千亩方、万亩片高标准农田,真正实现高产稳产。加快推进“小田变大田”,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推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一户一块田”“一村一块田”。加快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造提升农田灌排系统,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米”,做到旱能灌、涝能排。健全完善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确保农业工程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四、大力强化粮食生产科技赋能

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大良种重大科技联合攻关与研发投入力度,提升种业产业化水平,更好更快推动由种业大省向种业强省转变,在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上贡献安徽力量。继续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走深走实,积极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投入科技特派员工作。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支持基层探索建立农技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装备能力,推进耕种收全程机械化。

五、积极鼓励引导多种粮种好粮

研究出台奖励产粮大市和大县的激励措施,给予项目、资金、人才等政策倾斜,推动地方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科学谋划全省主要农作物的生产布局,大力推广间作套种、粮经复合等技术,真正解决好粮饲矛盾,处理好粮经关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扶持壮大各类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高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益保险的补贴比例,加大病虫害统防统治补贴力度,保障种粮收益。研究出台鼓励农户发展大豆生产的政策措施,实现大豆种植地方保险全覆盖。加强政府引导,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着力打造农机社会化服务新业态。加大各类种粮补贴力度,精准补贴到种粮人,让种粮农民有钱挣、得实惠,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六、着力推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选择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提高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粮食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强化“双招双引”,在统筹开展国内和国际合作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推进粮食产业补链强链固链,提高粮食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和品牌化程度。补齐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完善粮食流通和储备体系,健全粮食销售网络体系,增强市场反应灵敏度,推进国有粮站仓储设施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努力提高粮食企业收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管好用好“江淮粮仓”,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七、有效把控粮食产业链重点环节风险防范

严格执行《安徽省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规定》,加强粮食作物生长期监测,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大数据、智能化监管,建立健全应急响应、信息共享、督查考核等机制,把农业专家、科研院所、农民协会、种田能手的作用都发挥出来、力量都调动起来,形成整体合力,为粮食生产安全保驾护航。相关业务主管和监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要切实担负责任,继续加大种子市场和粮食收购、储存、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危害国家粮食安全等行为。加强市场供应的粮食及大米面粉等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真正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营养健康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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