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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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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日,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沙泉,副主任王晓焱、朱来友、阿克斌、谢红心分别率执法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开发园区,对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马鞍山港口集团、金星钛白、郑蒲港码头等地,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长江流域(马鞍山段)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固废规范处理、港口清淤等工作推进情况。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力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做到了“政策清、责任明、举措实”,长江马鞍山段成功再现“一江碧水向东流”胜景。  

检查组指出,长江保护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也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为科学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了行为准则,也为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更为保护长江、促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

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立法宗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增强实施长江保护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构建生态绿、经济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格局。要坚持规划先行,进一步健全长江保护管理体制,全面落实长江保护有关要求,重点抓好环境问题整治、固废处理等工作,确保长江保护法取得最佳实施效果。要加强统筹协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行职权,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各级政府要对标对表长江保护法各项规定,研究细化落实举措,扎实推进长江生态保护各项工作;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形成长江保护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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