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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明年1月施行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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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3 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自 2022 1 1 日起施行。

《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投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条例》对网络安全保障的内容予以充实,对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规定进行完善,加强对硬件安全的保护。

加强网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针对网信人才的特殊性,《条例》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网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健全网信人才职称评价制度和职称评聘制度。

《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高等院校建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建设重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研究基地,支持建设国家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和网信人才培养基地,加强高等院校与实务部门的人才交流。

“经过前期的对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经明确将网信工程列入新增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范围,由省委网信办组建湖南省网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省委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处二级调研员王长缨告诉记者,“我们将逐步建立健全适合网信事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以实际能力为衡量标准,加大对网信人才的培养和激励。”

明确互联网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责任

为了规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条例》规定,互联网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和公众账号管理主体责任,互联网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生产和公众账号运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过程信息内容安全审核机制,维护网络传播秩序。

同时,为加强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县级以上网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进行监督管理。省委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和数据技术处四级调研员周小尧告诉记者,“管辖范围包括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的工商登记地、主营业地,以及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账号注册地、账号实际运营地位于本行政区域的所有信息服务提供者。”

促进信息化发展

当前,省内大数据平台项目普遍重“硬”轻“软” 、分散建设,数据标准规范缺位、数据融合难、“数据孤岛 ”现象较为突出。

针对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不足的问题,《条例》规定省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本行政区域管理公共数据的责任部门,省人民政府公共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条例》还对“未按规定履行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职责”的情形设定了法律责任。

同时,《条例》还对 “数字政府” 及“数字惠民” 方面做出了规定。《条例》提出要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 “一网通办”,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要为学生、患者、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适用的数字化、智能化产品和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便利化。”王长缨表示,《条例》希望将信息化建设落实到惠民政策上,用先进技术给老百姓提供更多的便利。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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