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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运用自贸港立法权促进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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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已由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11日起施行。这是海南自贸港运用国家赋予的立法权,在公平竞争领域的专项立法探索,属全国首创。《条例》确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制度、对接国际通行经贸规则等内容,致力于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助推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畅通。

立法回应时代发展需求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市场公平竞争,对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等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今年610日起施行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将“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等纳入法律规定。

  海南省委、省政府遵循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对标《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制度”设计安排,将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作为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和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亮点来推进,逐步完善公平竞争法治环境,持续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公平竞争社会环境,推动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取得系列成效。

  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授权海南制定出台公平竞争条例的任务要求,结合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公平竞争社会共识尚待提升、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不同程度存在等实际,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在地方立法层面进一步促进和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探索公平竞争立法路径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等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是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建设、法治建设、制度集成创新的重要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突出一个指导思想,即持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促进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动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条例》将为海南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各项制度机制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也充分彰显海南促进和保护公平竞争,打造国际公平竞争高地的坚定决心。

  《条例》将加强和优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打破地方保护、区域分割等行政性垄断,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享受平等待遇、商品和要素流动便利等作为重要内容,致力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助推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畅通。

  《条例》聚焦制度集成创新,在遵循宪法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海南竞争政策实施中的一些痛点、难点探索解决路径,同时借鉴相关国际规则和部分发达国家、地区经验进行融会贯通,为国内其他地区公平竞争立法等积累可借鉴的海南经验。

对接国际通行经贸规则

  《条例》对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等关于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的原则要求,结合自由贸易港实际,将相关制度机制具体化。

  在《条例》总则部分,明确建立公平竞争议事协调机制,规定主要职责。第二章专章规定公平竞争政策,从约束规范行政权力干预市场活动、明确以竞争政策为基础协调产业政策等经济政策、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等多个方面,对如何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进行相对具体化的规定。到了第五章,规定查处影响公平竞争行为时公安机关依法配合以及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线索移交,完善调查程序,增加线索来源。

  《条例》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纳入法规并设立专章,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作用。在与国家相关政策总体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增加部分细化规定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的科学性,强化其约束力。

  为了对接国际通行经贸规则,《条例》规定自由贸易港在制定竞争政策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强调有关主管部门在执法调查中应当保障被调查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权,依法按照时限完成调查工作;参考香港地区《竞争条例》关于告诫的做法,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在调查中可以采取约谈被调查经营者等方式,依法进行告诫并提出整改要求。《条例》还要求,完善私人救济机制和消费者保护,明确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支持。

(信息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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