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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有关城市管理法规执行情况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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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日,青阳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池州市犬类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大家在审议时指出,《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池州市犬类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通过普法宣传、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等形式,有力有序地推动《条例》在青阳县的深入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社会效果。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争创“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主动作为,根据全县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多、整治工作难、经常反复的问题,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二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素养。综合运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渠道,加强不文明行为曝光力度,完善不文明行为记录档案制度,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三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法治水平。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加强执法部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水平。要加大对不文明现象的处置和处罚力度,切实推动相关《条例》落地见效,营造整洁干净、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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