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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人大常委会“三项举措”推进长江保护法深入贯彻落实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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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阳县位居长江下游南岸,水域纵横交错,境内长10千米以上的河流有16条,分属长江支流青通河、九华河、青弋江水系。为切实保护长江(青阳段)水域生态环境,青阳县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打好保护长江“组合拳”。

    以监督为抓手,从职能上保护长江。县人大常委会积极行使监督职能,围绕落实长江保护法,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视察调研,监督检查,依法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并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交办督办,全程关注问题的整改与落实,确保严格贯彻执行长江保护法。

    以宣传为引导,从源头上保护长江。常态化开展以“大力宣传长江保护法,守护绿水青山”为主题的普法志愿活动,广泛宣传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重要性,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长江保护,共同守护美丽家园。322日,会同县司法、农水等部门开展世界水日暨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和宣传单等形式宣传长江保护法。县人大常委会还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作长江保护法辅导讲座。并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保护母亲河的浓厚氛围。

    以执法为底线,从治理上保护长江。长江保护包含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一系列工作,涉及到发改委、公安、司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县人大常委会以推进长江保护法深入贯彻实施为出发点,助力构建长江大保护综合执法机制,把各部门的力量“握成拳”“拧成绳”,确保力向一处使,劲往一处用,依法惩处和打击各类违反长江保护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升长江保护的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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