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率先出台《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实施办法》《蚌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见证司法活动办法》《蚌埠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与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办法》,力求务实可操作,不断厘清权责边界,为人大行使司法监督权提供了实践依据。突出具体案件监督。2019年以来,组织委员和代表64人次参加9场旁听庭审、听证会等见证司法活动。抽查司法机关涉毒类案件142件,发现五大类44个具体问题;抽查执行类案件303件,发现132处问题,整理出53条具体意见。实化对“人”的监督。听取 “两院”16名审判员和9名检察员的述职报告,其中,市中院副院长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作口头述职并接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记入个人司法档案。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召开政情通报会,听取“两院”执行和执行监督工作报告,人大代表当面询问,司法机关现场解答,常委会有关工委会后持续跟踪建议落实,在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中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