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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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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我省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成效,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下一步工作举措。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认真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着力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有力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徽、法治安徽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监督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数字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不足,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优化刑罚执行监督理念。一要高度重视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刑罚执行监督工作重要意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推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注重发挥刑罚执行监督作用。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有机统一,立足社会公平守护者角色定位,强化对刑罚执行的制约监督,善于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切实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维护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三要以“法律监督”恪守职责边界。坚持法治原则,找准坐标定位,进一步认清“法律监督”属性,进一步厘清“监督”与“监管”的关系,严格在法律范围内履职,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升刑罚执行监督质效。一要加强交付执行监督。加强督导调研,统一工作标准尺度,规范交付执行监督工作各环节、全流程。加强与相关政法单位间协调合作,建立健全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制度机制,推动破解交付执行难题。二要深化变更执行实质化审查。加强个案研判,全面审查罪犯认罪悔罪态度、改造成效、主客观表现等,综合评判再犯罪风险,落实实质化审查要求,确保监督行为和所作决定有依据、有出处、合规范。三要着力发掘深层次问题。在深入现场和日常监督中了解罪犯社会关系、日常表现、教育改造等情况,充分利用接收举报、办理控告申诉、谈话走访等方式,拓展监督点位,发掘隐性深层次问题,堵塞制度性、机制性漏洞,推动刑罚执行问题源头治理。四要确保整改见效。加强对所提检察建议、纠正意见“回头看”,及时督促整改,提升整改成效。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坚决惩治刑罚执行领域司法腐败。

三、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刑罚执行监督办案能力。一要充实队伍力量。根据刑罚执行检察工作量、监管场所数量等情况科学配备人员,将讲政治、业务好、能力强、懂理论的办案骨干充实到刑罚执行监督岗位。鼓励有条件的基层检察院单独设立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或者设置专职从事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人员,推动专事专人专办。二要提升队伍素质。继续用好“素质能力提升年”“检察官教检察官”等活动,以理论研究、业务学习、岗位练兵、以老带新等方式,不断更新刑罚执行检察队伍知识结构,提升业务水平、信息化水平、风险防控和信访舆情处理等综合素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听取建议、改正不足,多角度提升履职能力。

四、强化科技赋能,深入推进刑罚执行监督数字化建设。一要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切实增强大数据赋能意识,结合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特点,统筹发展和安全,稳步推进大数据模型研发应用,提升运用数据发现线索能力、保护数据安全和隐私能力。注重引进和培养大数据领域专业人才,将“数据”运算的高效全面性同“人”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提升动态监督实效。二要加强部门间协作。稳步推进执法司法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监控联网等,拓宽数据来源,丰富数据维度,为动态监督提供有力信息支撑。促进刑罚执行监督与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相贯通,推动减刑、假释案件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实现案件线上办理和流转,降低制度性成本,提升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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