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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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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结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量和效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就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加强对资产配置 、使用、处置、收益各环节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定期盘点工作,真正摸清国有资产家底。聚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厘清综合管理和具体管理的职责边界,充分发挥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等各方在资产管理中的作用。强化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并重意识,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衔接,促进科学合理配置资产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建设统一的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队伍建设,合理配置管理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增强资产管理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切实提高资产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健全跨层次、跨地区、跨部门的资产调剂共享机制,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等领域的大型仪器设备、基础设施的共享共用工作,完善鼓励共享共用的政策、规范和标准,充分调动各部门、单位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资产效益。对闲置资产数量、价值、状态、构成、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登记,避免重复配置和闲置浪费,大力盘活闲置资产、低效资产,积极推动资产挖潜、调剂共用,对调剂后仍无法盘活的资产,推动跨部门统筹和市场化处置,最大限度提高盘活收益。对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权证不清、产权归属不明的资产,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妥善处置。

三、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抓住企业改革重组的机遇,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破解难题,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强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工作,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创新发展优势,为企业持续发展注入活力。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推动企业强化创新驱动,充分激发企业积极性、创造性,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一手抓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一手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推动国有企业做实做优主业,不断增强企业核心功能,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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