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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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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

《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加力宣传贯彻,强化发展合力

发挥省汽车办统筹、协调、调度、督查和推进落实职能,推动各地、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条例》。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广泛宣传解读。调整优化与《条例》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政策文件。

二、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全球汽车企业研发总部、汽车技术研发集聚地。围绕相关领域开展产业链协同攻关,鼓励引导优势企业牵头开展技术攻关。推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院士、专家成果在皖落地。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持续推动科创资源开放共享,聚焦关键产业链需求,开展定向攻关。发挥专业化组织作用,鼓励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

三、加快“链式”跃升,提升产业集群能级

持续优化汽车产业布局,推动各市错位发展。以“双招双引”赋能产业升级,以整车制造集聚零部件企业。加快零部件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和汽车零部件企业引育计划,推动皖北传统零部件企业新能源化转型。超前布局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场景。推动标准体系建设。

四、鼓励扩大出口,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

支持企业加强海外品牌建设。进一步促进汽车企业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提升港口运输服务能力,推动多式联运融合发展。深化海外活动交流,提供便利化出入境服务,积极参加境外展会。引导车企有序推进海外布局,推动产业链整体出海,推动二手车海外业务扩展。

五、增强服务保障,构建全周期服务体系

做好产业全链条金融支持。培育更多汽车专业人才。提升充换电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充换电设施覆盖和换电标准统一。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废旧汽车以及废旧电池的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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