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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暨耕地保护法律规定实施情况意见的报告(摘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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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暨耕地保护法律规定实施情况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坚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定建设高质高效农业强省目标,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为引领,大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加快建设江淮粮仓,力争2035年粮食产能达1000亿斤。落实国家下达的8115万亩耕地保有量任务,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统筹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耕地污染防治。

三、健全完善农业农村支持保护长效机制。加大财政对农业农村领域投入力度,大力支持江淮粮仓、种业振兴等重点工程建设。完善金融支农服务体系,设立风险补偿引导资金,全面推进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覆盖产粮大县。

四、培育和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开展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攻关,优化完善18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打造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试验示范为一体的科技创新团队,加强农机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逐步提升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

五、提升乡村发展、建设和治理水平。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跨越提升行动,示范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强镇,持续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加快推进大黄山地区乡村休闲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民宿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六、加强农业法治建设。落实《安徽省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办法》(修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改)等立法任务,加快制定《安徽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指导有关市做好传统名茶保护、推动民宿业发展等地方性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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