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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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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检查《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进一步压实法定责任。全面履行政府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做好养老设施规划及用地保障。加强法规政策的实施监管,持续跟进职工护理假落实落地问题。进一步营造孝亲敬老的浓厚氛围,举办学习宣传《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主题展览活动,引导全社会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题。

二、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统筹加大资金投入,2024年省财政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31146万元,增长11.5%。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共同建设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见习基地,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列为省级一类赛事。大力推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推进安徽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康复辅具社区租赁试点城市经验,加快培育省级康复辅具特色产业园。

三、进一步发展嵌入式养老。打造一批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将“支持各地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100个”纳入2024年民生实事。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和政府购买“喘息服务”,优化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功能定位,推进“物业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积极探索提供居家医疗服务,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

四、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强化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率实现100%。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进居家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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