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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大出台《决定》 助推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蚌埠市人大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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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决定》。《决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进一步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做出规定。

深化内功修 铸就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

《决定》明确,市人大常委会每年至少举办1次代表培训。发放履职手册、组织经验交流、利用人大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代表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和履职技能。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议题及民众关心的问题,精心策划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保障和提升代表的知情权、参与度。坚持常委会负责同志接待代表日、政情通报会、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见证司法活动等制度,鼓励代表参与监督评议、听证会等活动,提升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能力和水平。代表工作委员会及相关单位也将提供指导,确保议案建议的合法合规、切实可行。

强化办理举 确保议案建议办理高质效

《决定》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办理措施、目标、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办理工作要做到与代表全过程沟通,充分听取代表意见,确保有的放矢、办为所提。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加强协作,答复文件做到有问必答、逐项回应。办理情况要依法及时公开,接受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严格督办把 评判议案建议结果高标准

《决定》强调,要建立全流程督办体系,从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领衔督办到工作机构对口督办,再一府一委两及相关部门的内部督办,以及代表工作机构的统筹协调,形成闭环管理。市人大常委会采取集中督办、个案调度和现场督办等方式,持续开展跟踪监督。特别是对于议案建议办理结果的评判,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集体研判,并定期听取未解决议案建议回头情况汇报,直至问题解决。每年初,向全体代表报告议案建议的办结情况、满意度调查、解决成效,以及未解决事项的原因分析和后续办理情况,接受代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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