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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省人大及常委会工作纪念性实物和文史资料的公告

来源:秘书处  编发:秘书处   发布日期: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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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了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安徽实践的生动故事,传承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安徽发展历程中的文化精神,保护好反映安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生动实践的珍贵史料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面向全社会征集与安徽省人大及常委会工作相关纪念性实物和文史资料

  一、征集对象

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研究、宣传及档案资料保管有关的重点单位。

历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社会人士。

  二、征集内容

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有关且有纪念意义的实物、照片、录音、录像、文字等资料。

1.党和国家领导人到安徽视察调研人大工作的题词、指示、批示、手迹和相关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全国人代会期间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安徽代表团审议的照片等。

2.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合影;反映历届省人大代表履职风采或典型事迹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

3.省人代会、常委会会议资料(包含通知、签批件、工作报告等)、制度文件、地方性法规、决定、培训资料、调研资料、代表手册、议案建议的手写原件、照片等。

4具有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选民证、代表证、出席证、任命书、选票、工作证、表决器、投票箱、徽标、印章、匾额、纪念章、奖状、奖励证书、奖品、纪念品、会议票证等以及能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特色和代表个人风貌的学习、工作、生活的实物。

5与安徽人大发展历程、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等有关的笔记、日记、信函、著述、报刊、手稿、回忆录、录音、录像资料、重要刊物、画册、纪念册、邮册、简报、代表优秀事迹选编等。

6与安徽人大史相关的其他具有纪念意义和珍藏价值的实物、史料等。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本着自愿的原则,采用捐赠、复制、口述整理等方式进行。征集到的史料、实物将统一造册登记,条件具备时,将陈列布展或汇编成集。

1. 捐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登记造册,建立捐赠档案,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对具有重要价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或购买。

2. 复制。

  3. 口述整理。早期人大工作亲历者,能够提供口述历史资料的,安排专业人员录音录像,认真整理,形成文档。

四、征集要求

1.所提供的资料要真实、准确、可靠,并请附上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主要参加人姓名及时任职务等。

2.实物可邮寄(可到付)或直接送交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邮寄时请写清提供者姓名、身份、地址、联系方式,并在信封或外包装上标注“安徽省人大资料征集”字样。

3.对年事已高老同志提供的实物、史料,工作人员上门联络服务,接受捐赠。

五、征集时间

2024515日至831日集中征集。集中征集结束后,若有重要价值的实物及史料线索的,随时联系征集。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一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邮政编码:230091

征集资料邮箱:1034617810qq.com

联系人:胡明亮 0551-6360869813865947069

    黎大亮 0551-6360824113721040997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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