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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大“小切口”立法 筑牢住宅电梯安全屏障

来源:亳州市人大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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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日,《亳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将2025101日起施行。

条例结合亳州实际情况,坚持小切入手,进行制度设计,围绕住宅电梯安装、使用、修理、评估等突出问题,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细化了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责任义务,构建完善的住宅电梯使用安全责任义务体系。

针对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正常使用的问题,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不得通过更改软件程序、变动硬件设施、设置密码等手段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或者修理、维护保养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还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条例对使用电梯运载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条例还对使用单位未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应答,维保单位维保现场持证作业人员少于一人等情形,设置了相应的处罚条款,全力为住宅电梯安全运行保驾护航。(王玉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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