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三十号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已经2024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
(2024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塑造新动能新优势,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作如下决定:
一、本决定所称未来产业是指由前沿技术驱动、当前处于孕育萌发阶段或产业化初期,具有显著战略性、引领性、颠覆性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新兴产业。
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应当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前瞻布局、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分类推进、开放协作。
三、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应当面向全球科技和产业前沿,遵循未来产业发展规律,聚焦量子科技、空天信息、通用智能、低碳能源、生命科学、先进材料、未来网络与数据空间等重点领域及方向,以及大科学装置催生的新兴产业,结合新技术新趋势进行动态调整、梯次培育。
四、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未来产业发展的领导,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统筹开展技术创新、场景开发、示范推广和规模应用,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营造未来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
设区的市、有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情况,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加强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要素供给和组织保障。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来产业发展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市场监管、数据资源、地方金融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未来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六、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创新型领军企业等战略科技力量作用,推进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支撑。
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布局建设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联合体和新型研发机构,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八、通过投资孵化、资源共享、要素开放、场景共建、渠道共用等方式支持企业跨区域跨领域协同,推动形成龙头企业创新引领、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初创企业不断涌现的发展态势,培育融通发展的未来产业企业梯队。
九、引导企业建设未来工厂,面向科研、生产、消费终端,建立新产品导入机制,推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协同创新,打造量子计算机、人形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等标志性产品。
十、围绕未来产业重点方向,开发开放试验验证场景、示范应用场景和规模商用场景,以场景应用牵引未来技术迭代升级、未来产品成熟定型和未来产业企业创新发展。
探索市场化场景培育机制,常态化推进场景挖掘、建设运营、供需对接、推广应用。
十一、坚持现有产业未来化和未来技术产业化,引导各地围绕细分领域、优势方向,差异化、特色化培育发展未来产业,推进未来产业集聚集群化发展。
支持在创新资源丰富、新兴产业基础良好、体制机制健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明确且区域相对集中的省级以上开发区或特色园区布局建设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加快推进国家级量子信息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打造我省未来产业先导区标杆。
十二、建立完善未来产业人才保障和激励制度,引进、培育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建立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发现和培养机制。
支持高等院校聚焦未来产业发展建立未来产业学院,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大力发展新工科专业、新兴交叉学科,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
十三、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推动设立未来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引导国资国企和社会资本投向未来产业,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构建支持未来产业全链条发展的耐心资本体系,协同推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完善多元接力金融服务体系,构建“投贷担保补租”综合金融服务模式,打造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科技金融生态,为未来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
十四、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创新)联盟、基金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和个人,参与未来产业创新发展、政策制定、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等工作。
十五、支持企业布局建设海外研发、制造、运营机构,深度参与全球未来产业分工。鼓励国外科研机构、外资企业等来我省建设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和分支机构。加强与沪苏浙等地区未来产业发展合作。
十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的未来产业发展有关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过程中,未取得预期成果或者效益,符合以下条件的,免于追究或者减轻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一)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规定;
(二)个人和单位没有谋取私利;
(三)未与其他个人和单位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七、本决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
(草案)》的说明
——2024年9月27日在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洪艳群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组织起草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现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决定》的必要性
(一)制定《决定》是贯彻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促进我省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省委高度重视未来产业发展,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适应未来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制定《决定》,依法引领、规范、保障我省未来产业布局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二)制定《决定》是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抢抓未来产业发展机遇的有力保障。未来产业是指由前沿技术驱动,未来将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引领和变革作用的前瞻性新兴产业。我省有布局发展未来产业的高品质科教资源、高层次人才队伍和丰富的应用场景,制定《决定》,确立未来产业发展原则、突出布局体系、明晰政府职责、强化要素保障,有利于形成未来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好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制定《决定》是把握未来产业发展规律,破解未来产业发展难题的有效动力。未来产业发展具有前瞻性、引领性、颠覆性、价值性,同时并存不确定性、长期性、风险性和竞争性。面对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趋势,各先进国家以及地区全力以赴、争先恐后谋划推进未来产业。在此背景下,我们必须依托自身的科技和产业优势,集聚国内外高端资源,坚持开放创新,鼓励敢闯敢试,宽容失败、容错免责,才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制高点。制定《决定》,有利于凝聚社会共识,坚定发展信心和耐心,以法律制度的确定性更好对冲未来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
(四)制定《决定》是总结我省相关立法经验,持续开展新兴产业领域立法的有益实践。《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率先制定,为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人工智能等战略性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取得了良好立法效果。制定《决定》,有利于依法构建未来产业培育发展的良好生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接续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起草过程
省人大常委会对《决定》起草工作高度重视,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明伦多次强调,要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省级层面保障产业发展的“小快灵”立法,包括出台《决定》,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常委会副主任何树山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提出要做好人大财经立法工作,推动发展未来产业,并带队赴广东、广西和省内部分市县开展立法调研。
财经委把协助常委会做好《决定》制定工作作为年度重要任务,3月份即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班、倒排时间,确保专人负责、闭环运行、扎实推进。3月11日召开对口联系单位联席会议,组织力量参与未来产业立法。4月26日召开未来产业立法工作衔接会,听取18家相关单位及企业意见。5月至7月,财经委收集整理国家和各省市的有关政策文件,并多次赴部分市、县及相关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召开专题会讨论修改完善,完成《决定》草案初稿。8月份形成《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并送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有关单位、各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委员及经济运行特邀代表征求意见,共收到三十余条意见建议,逐条予以研究吸纳。9月初,呈请全国人大财经委把关,并在安徽人大网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9月13日,召开财经委第十次全体会议对《决定》进行了审议,并于19日上午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
三、《决定》的主要内容
《决定》共17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明晰未来产业的界定。目前,我国在法律层面对未来产业的概念尚未作出规定。《决定》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有关精神,参考工信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借鉴外省关于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时,考虑到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产业的边界与范围也在逐步扩展,《决定》明确了未来产业的定义是,由前沿技术驱动、当前处于孕育孵化阶段或产业化初期,具有显著战略性、引领性、颠覆性和不确定性,未来将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引领和变革作用的前瞻性新兴产业(第一条)。
(二)突出未来产业的发展原则和培育重点。一是明确应当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聚焦我省产业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前瞻布局、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分类推进、开放协作的发展原则(第二条)。二是根据省委七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安徽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明确培育重点,聚焦量子科技、空天信息、通用智能、低碳能源、生命科学、先进材料、未来网络与数据空间等七大领域及方向,以及大科学装置催生的新兴产业。同时明确,根据新技术新趋势进行动态调整、梯次培育(第三条)。三是引导各地差异化、特色化培育发展未来产业,推进集聚集群化发展。支持在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区或特色园区布局建设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第十一条)。
(三)明确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协调机制。一是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统筹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营造未来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要素供给和政策保障(第四条)。二是明确部门分工,规定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来产业发展工作。科技、工信、教育、财政、人社、国资、市场、数据、金融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第五条)。三是明确鼓励支持有关主体和个人参与未来产业创新发展、政策制定、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等工作(第十四条)。
(四)着重科技创新对未来产业的推动牵引作用。一是注重发挥战略科技力量作用,推进体系化、探索性、应用性基础研究,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原创成果供给(第六条)。二是支持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布局建设创新联合体和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第七条)。三是通过多种方式支持企业跨区域跨领域协同,推动龙头企业创新引领,培育融通发展的未来产业企业梯队(第八条)。四是推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协同创新,打造一批标志性产品(第九条)。
(五)强化未来产业发展要素保障。一是应用场景保障。规定以场景应用牵引未来技术迭代升级、未来产品成熟定型和未来产业企业创新发展,探索市场化场景培育机制(第十条)。二是人才要素保障。规定建立完善未来产业人才保障和激励制度,建立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发现和培养机制。支持高等院校建立未来产业学院,调整学科专业结构(第十二条)。三是资金要素保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构建支持未来产业全链条发展的耐心资本体系。完善多元接力金融服务体系,打造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科技金融生态(第十三条)。
(六)推动未来产业开放包容发展。一是支持企业布局建设海外研发、制造、运营机构,深度参与全球未来产业分工。鼓励国外科研机构、外资企业等来我省建设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和分支机构。加强与沪苏浙等地未来产业发展合作(第十五条)。二是规定容错免责机制。对在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过程中,未取得预期成果或者效益,符合一定条件的,减免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第十六条)。
以上说明及《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草案)》,请予审议。
关于《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草案)》
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4年9月29日在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洪艳群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月27日下午,常委会分组会议审议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决定(草案)》比较成熟,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建议修改后提请常委会本次会议表决。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决定(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初步修改。28日上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初步修改情况的说明,进行了统一审议,形成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表决稿),并于29日上午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
有的组成人员建议增加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相关内容。法制委员会研究认为,在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利于推动未来产业健康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是必要的。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建议在第二条发展原则中增加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规定。(表决稿第二条)
此外,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还作了部分文字修改、内容删减,不再一一说明。
表决稿已按上述意见作了修改。
法制委员会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对于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构建未来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修改后形成的表决稿符合本省实际,与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已基本吸收,比较成熟,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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