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4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二、审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草案修改稿)》;
三、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
四、审议《安徽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草案)》;
五、审议《安徽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条例(草案)》;
六、审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办法(草案)》;
七、审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
八、审查和批准《合肥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九、审查和批准《芜湖市爱国卫生条例》;
十、审查和批准《铜陵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定》;
十一、审查和批准《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决定》;
十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十三、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暨耕地保护法律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十四、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地方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五、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十六、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23年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3年省级决算;
十七、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安徽省2023年省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十八、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十九、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二十、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二十一、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十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二十三、审议人事任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