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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交流研讨会 陶明伦主持会议并讲话

来源:宣传处  编发:宣传处   发布日期: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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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交流研讨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聚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开展集中研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陶明伦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杨光荣、刘明波、韩军参加会议。


会上,杨光荣、韩军、史涤云、樊勇、张黎先后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和分管领域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其他成员作了书面发言。大家在发言中一致表示,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陶明伦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与时俱进推进党的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围绕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标志着我们党对纪律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科学指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转化为六项纪律要求,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具体行为和相应处分作出全面系统的规范,为党员干部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懂弄通、熟练掌握条例,带动常委会及机关党员干部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行动准绳,以严明纪律保证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陶明伦强调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牢记人大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属性,坚决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谋划推进工作都要把准政治方向、落实政治要求、注重政治效果,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中央人事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圆满实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切实强化组织观念,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做到“四个服从”

陶明伦要求严守党的廉洁纪律,把权力置于党纪国法的约束之下和组织的监管之中,始终在法治框架内想问题、办事情,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严守党的群众纪律,践行党的宗旨,坚持把人民至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积极探索更多维护人民利益、增进民生福祉的履职创新举措,推动立法贯穿民生主线、监督突出民生导向、代表反映民生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陶明伦强调,严守党的工作纪律,人大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在严会风改文风树新风、履好职尽好责上带好头、做表率,保持奋发进取的姿态和真抓实干的作风,勤勉工作、担当作为。严守党的生活纪律,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注重培养良好家风家教,树立良好形象。

陶明伦要求,按照党中央部署及省委要求,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用心学纪、准确知纪、对标明纪、严格守纪,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成员、机关厅级干部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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