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号)
关于要求改变用招投标方式确定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县的建议
赵兴礼(亳州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水利厅、财政厅
2006年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决定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行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县,但贫困县区是重点投资对象,却拿不出钱。建议改变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县的方法,由省财政厅、水利厅根据各县区的申请、上一年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实绩等因素来确定。
关于对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省水利厅:
对赵兴礼代表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改变用招投标办法确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县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我厅意见如下:
为了引导农民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厅联合省水利厅按照财政部、水利部的要求,借鉴外省的经验,改革财政支农资金分配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机制,首次采取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的方式选择项目县,由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范程序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40个县(市、区)参加投标。在省政府采购中心的组织下,由合肥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等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采用封闭方式,按照管理办法,对照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经过专家评审,并报经招标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确定20个县(市、区)为2006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项目县。这次招投标是财政支农资金分配管理方式改革的有益尝试,体现了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真正做到阳光操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受到了财政部农业司领导的充分肯定。《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农民日报》、《新安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
正如代表们在提案中提出的那样,由于这次招投标是财政支农资金分配管理方式改革和政府采购管理改革的首次尝试,财政部门、水利部门以及政府采购部门经验不足,确实有很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如报送财政部、水利部审批的时限太紧,加之投标单位较多,招投标各方都准备不足,没有时间同投标方进行面谈答辩等。今后,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克服不足,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的要求,吸收代表们提出的好的建议,结合我省实际,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各地农水经费管理水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力度,农民投入小农水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以及上一年水利兴修实绩作为确定项目县重要的参考依据,坚持利用政府采购机制选择项目县这一改革方向不动摇,努力改进和完善招投标办法,进一步提高农业财政管理水平。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财政厅农业处
联系电话:0551—5100206
二OO七年四月十三日
对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77号建议的答复函
管叔琪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黑花生系列食品开发前景广阔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是我市“工业立市”战略优先发展的八大重点产业之一,其中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的炒货业已成为我市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的支柱。 “十一五”期间,建设好标准化生产基地,提高原料产品的科技含量是推进我市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的整体水平的重要任务,为此,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及时把有关黑花生系列开发加工的信息反馈给加工企和农业相关部门,为黑花生的推广、种植和开发作好引导、服务、协调工作。
关于黑花生系列食品研制开发以及黑花生品种的选育、推广项目的立项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投资体制改革后,政府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在实行审批制,政府只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审核,对其他项目实行备案制。具体就黑花生的开发加工项目来说,明确了投资主体后,项目法人只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计委窗口办理备案即可。
二00七年五月日
(第102号)
关于解决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课桌凳问题的建议
王素英(亳州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
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解决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的课桌凳问题。
关于对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素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关注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课桌凳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把农村教育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投入,规范管理,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稳步发展。您所提的要关注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课桌凳问题省里十分重视,一方面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一部分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配备课桌椅、仪器设备和图书等;另一方面,规范公用经费管理,提高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完善学校教学设施,尽快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今后省里将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支持力度。今年我省已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出台了《安徽省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央、省、市县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投入力度,尤其是对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和提高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您所提及的课桌凳问题可以在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中逐步解决,省里将结合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中小学的课桌凳问题给予适当补助。
尽管近年来我省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但同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相比,仍然存在着投入相对不足的矛盾,这主要是由于我省经济基础薄弱,财力拮据,历史遗留问题多等方面原因形成的。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过程和一定的时间,更需要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抢抓机遇,奋力崛起,发展经济,增强实力。
感谢您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加强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联系电话:0551—5100249
二OO七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对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素英代表:
您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要关注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课桌凳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中小学配备合适的课桌凳是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之一。以往由于经费紧张等原因,部分农村学校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学校课桌凳不配套,甚至由学生从家自带课桌凳,由于标准不一,影响了学生身体健康和教学效果。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逐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7年省委、省政府宣布把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列入了2007年的十二项民生工程。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发生了重大变化,从“义务教育人民办”转向“义务教育政府办”,这次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加快义务教育发展的重大历史性机遇。
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包括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各项费用: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按照要求课桌凳配备全部列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同时国家还将逐步提高学校公用经费标准,从2008年起,按从各省制定的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提高到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是免杂费标准;2009年中央出台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各省低于定额部分,仍按免杂费的办法分担;2010年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
可以预见,随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课桌凳问题将会得到逐步解决,对于目前更换和配备学生课桌椅有困难的,省教育厅将结合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予以扶持资助。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七年四月 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0551-2815276
(第103号)
关于要求工商及其他管理部门
加强对农村小卖部的管理的建议
杨来根(铜陵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工商局、质监局
农村小卖部遍及全省各个农村角落,但是缺乏有效管理,没有商标、没有厂址、没有保质期的食品、酒类大量进入农村小卖部,给农民及小孩带来许多健康危险。建议有关单位加强管理。
关于对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杨来根代表:
您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要求工商及其他管理部门加强农村“小卖部”的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确如您所言,当前我省的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仍然不高,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重点难点问题仍然突出,总体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一方面农村市场经营者数量大、分布散、质量意识和管理能力较差,政府部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另一方面,受消费水平、消费习惯的影响,我省广大农村居民食品采购对象还主要集中于价格较为低廉的产品,日常生活需要的食品习惯于就近从村镇家庭小作坊购买,加之消费、鉴别知识相对缺乏,因此较容易受到低质、劣质食品的侵害。
近年来,全省质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管职能,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为重点,不断强化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一是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大力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的开展,全省共有4490家企业获得了5232张证书,从源头把住了食品质量关;二是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把全省分为454个责任区,配备专、兼职食品监管员852名、政府协管员1721名、社会信息员4422名;三是强化巡查、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仅2006年全省就巡查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21814家次,抽查9045家企业的9892个批次的产品,合格率83.0%,较上年增长2个百分点;四是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了大桶水、小麦粉等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检查企业7173家次,处罚各类违法企业629家,建议相关部门取缔157家;五是积极探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摸清企业、分类监管、明确任务、重点突破、专项检查、引导帮扶等措施,一方面强化监管,一方面引导逐渐规范,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通过2006年整治活动,全省1902家企业实现证照齐全,4108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587家纳入开业歇业申报制度管理。此外专项整治期间查处无证生产企业374家,查处其他违规生产的企业数138家;六是组织开展了“农村商品市场检查整顿”专项行动,突出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着力抓好对有关产品生产企业和集中产地的检查,同时积极联系、协同、配合商务、工商等部门开展对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小商品集散地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有涉嫌质量问题的商品进行抽样检测,对各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处理。此外还组织开展了质量监督服务下乡活动,春节期间在各地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小商品集散地组织开展免费检测、咨询、宣传活动。
应该看到,随着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强化和深入,我省食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一大批名优企业、名优产品占据了市场主导地位。但食品安全工作仍然处于拉锯胶着、攻坚破难的关键阶段。针对我省食品质量安全的现状,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全省质监部门仍然将把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主要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深入开展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
我们将坚持“引导、规范、监管、便民”的原则,采取试点先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进一步强化小企业监管工作:一是政府主导、多元推动。积极争取支持,在全省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宜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工作;根据各地的产业特点、自然条件、发展水平,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加强监管和指导,总结经验,加以推广;三是既要管好,又要便民。坚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首要原则,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要考虑便民的原则,要在保证农村食品供应、保护农村特色食品的基础上,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进行有效监管和引导。四是服务经济,促进发展。通过规范引导,加强技术指导,帮助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做大做强,把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纳入到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当中,服务地方政府,服务当地经济,服务人民群众。
二、突出重点,开展农村市场产品质量专项抽查
一是突出重点产品,即与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白酒、小食品、生活日用品、小电器、絮棉制品、农资产品、儿童玩具、服装、烟花爆竹、液化气瓶等产品。二是突出两个重点地区,以县级以下行政区域为重点,突出有关产品的生产企业和集中产地,突出城乡结合部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小商品集散地。三是以安全健康为重点,重点检验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的指标。
三、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力度
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标识不符、缺斤短两、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司法机关,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健康安全。
四、积极开展质量监督服务下乡活动
组织执法人员和质检、计量、纤检、特设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服务小分队、工作组,开展以检测咨询为重点的技术服务下乡活动,深入农村市场开展技术咨询,提供产品质量检测,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
五、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农村消费
及时发布检查和抽查信息,对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同时积极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以及商品选购和消费常识,促进广大农民群众不断树立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识假辨假能力,营造良好的农村消费环境。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六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电话:0551-2873620
关于对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杨来根代表:
您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的‘小卖部’的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遍布农村的“小卖部”,一直是我们执法监管的薄弱环节,近年来,省工商局正采取措施,逐步加强了对农村商品(食品)市场的监管。2006年省工商局专门制定《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方案》,对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作出全面部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通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结合贯彻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使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初步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正向好方面发展;农村地区食品违法行为的申诉举报率正在降低,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一定保护,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正在增强,农村市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初步建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目前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网络体系正在建立。全省各市、县工商局都设立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和工商所12315工作站,省工商局先后挤出27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建立17个市级12315计算机受理平台和69个县级工商局(分局)12315机构建设,以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为依托,通过12315网络进社区、进村镇、进商家、进市场等工作,已建立相关12315维权组织和“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4335个,其中:在农村设“两站”2842个,充分发挥各级12315中心和“一会两站”的作用,食品安全监管的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基本形成。去年以来,池州市工商局与电信部门合作,成功研制了重要商品电子备案查询“诚信通”系统,通过在农村中小型食品经营场所设置特制的固定电话,可以广泛用于城乡中小型食品经营户索票索证和食品电子备案查询工作,有效解决中小型食品经营户,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索证索票难、食品来路不清、工商部门情况不明等的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据统计,去年全省工商系统在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年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6686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04957户次,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食品违法案件2233起,受理和处理消费者食品申诉举报1072起,取缔无照食品经营2007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1个,查获假冒伪劣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营养保健品、肉类、豆制品、调味品、粮食制品、食用油、水产品等食品459941公斤,标值773万余元,销毁伪劣食品13009公斤,有力净化了农村食品消费环境,维护了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尽管随着工商执法监管工作的深入,农村的“小卖部”等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规范,农村商(食)品监管形势总体上向好的方面转变。但是由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利润的居高不下,违法分子制假售假手段不断翻新,商品流通体制不发达,工商监管体制不完善,监管人员严重不足,监管手段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农村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当前或今后一个相当长时间内农村商品(食品)监管仍将是我们的工作重点。
为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省工商局决定在2006年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的基础上,2007年继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一是重点是打击: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三无”食品、过期霉变食品、病死禽畜肉制品、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在食品中掺杂使假;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配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二是推广以“诚信通”为主的重要商品备案查询系统。围绕强化重要商品市场准入管理和提高监管效能,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诚信通”。既可使广大农民消费者通过电话查询了解购买商品的真实情况,又兼具了12315消费者申诉功能,使农民从一个被动的消费者变成一个主动的监督员。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逐步建立12315行政执法综合网络,逐步完善农村12315网络建设。今年我们准备在全省农村广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选聘工作,大力推进12315进乡镇、进农村工作,积极在有条件的行政村、居委会设立12315站(点),使广大农村消费者能做到投诉有门,努力使农村商品(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
您的建议是对我局工作的鞭策,非常欢迎您对我们工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希望多提宝贵意见。我局将积极采纳您的意见,依法履行职责,为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
联系电话:0551-4675029
(第104号)
关于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清真餐窗口的建议
马亚杰(铜陵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交通厅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上高速公路的全国联网,流动人口剧增,来我省或路经我省的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增多。目前,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基本上没有开设清真窗口,许多经营者缺乏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意识。建议在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清真餐窗口。
关于对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马亚杰代表:
您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清真餐窗口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厅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行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2006年11月,我厅出台了《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随后我厅在文集服务区召开了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现场会,正式将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纳入交通主管部门管理范围,开始对服务区服务质量进行全面监管。
目前,我省投入使用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共有22对,其中提供清真餐饮、设有专用灶台的有吕望、三角元、广德等服务区,还有部分服务区超市设有清真食品专柜。总体上确实存在数量不多、不能充分满足少数民族司乘人员需求的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近期,我厅将召开各服务区负责人专题会议,就服务区开设清真餐窗口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对部分车流量大、过境少数民族群众较多的服务区,要求增设清真餐厅或窗口。各服务区要在超市开设清真食品专区,提供多样化选择。为进一步鼓励各服务区开设清真食品窗口,我厅将出台措施,对开设清真饮食的服务区,在评优、评先和文明创建活动考评中给予加分,尽力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在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的餐饮问题。
在今年的服务区员工培训中,我们将增加培训内容,提高服务意识,督促服务人员熟悉和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端正服务态度,增强民族团结意识,让少数民族司乘人员满意。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服务区的监督检查,尽可能为进服务区的司乘人员提供满意服务。下半年,我们将出台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规范,进一步完善服务区服务质量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期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省的交通事业。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交通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3623566
(第105号)
关于加大对铜陵江心洲和外滩圩堤除险加固投资的建议
乔东球(铜陵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水利厅
铜陵市的江心洲和外滩圩目前存在问题较多。建议在治淮重点工程扫尾的同时,把江心洲和外滩圩堤防加固治理摆上议事日程,并请省水利主管部门及早研究论证确定洲滩圩堤除险加固标准,以便指导该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该项工作及早启动。
对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乔东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对铜陵江心洲和外滩圩堤防除险加固投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江铜陵河段是长江中下游最复杂的河段之一。由于历史原因,江心洲、外滩圩的圩堤普遍存在堤基渗透破坏、河岸滩崩塌、穿堤建筑物老化等险情,防洪标准低,严重影响圩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大圩堤除险加固力度是十分必要的。1990年国务院批准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报告》,将铜陵河段列入一类重点整治河段。1998年大洪水后,长江水利委员会隐蔽工程管理局实施了部分铜陵河段护岸工程。目前,正在积极争取铜陵河段整治工程。
长江外滩圩是长江河道的组成部分,遇大洪水时需过流行洪,《安徽省实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规定,长江干堤外滩圩和江心洲已圈圩堤,堤顶高程不得超过当地1949年实测洪水位1米。您在建议中提出“拟用5年左右的时间对江心洲等重点圩口进行全面除险加固,达到安全防御长江1998年型洪水,即横港站水位15.83米。”与上述规定相矛盾,长江江心洲及外滩圩的堤防加固及开发利用均不应违反上述规定。
我厅对铜陵江心洲河岸崩塌十分重视,前几年,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然安排了南夹江全保圩和南江险工段等护岸工程。今年我厅将继续积极向长江水利委员会反映铜陵江心洲和外滩圩崩岸险情,并要求尽快实施铜陵河段整治工程,确保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按照国家分级负责的投资政策,外滩圩除险加固暂时还难以列入中央投资项目,省级资金今年也无力安排,主要交由地方投入并严格在有关水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
联系电话:0551-2128097
(第106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有线电视光缆信号进村入户的建议
陆阳德(合肥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广电局
目前农民仍在接收无线电视节目,有的在接收卫星系统信号,真正使有线电视光缆信号进村入户的只有含山县等少数地方。建议尽早将有线电视光缆工程列入“十一五”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早日使有线电视光缆信号进村入户。
对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陆阳德、林泽民、刘家钺、吴明生、曹寿林、何士远、陈怡、程功明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有线电视光缆信号进村入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省广播电视事业特别是农村广播电视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农村广播电视进村入户、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已列入国家和省“十一五”规划。
有线电视由于传送的广播电视节目套数多、图像清晰,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有线电视光缆信号进村入户,是发展农村广播电视、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的主要手段。全省各级广电部门正在大力推进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作,把它作为发展农村广播电视事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目前我省已建的“村村通”多数以自建小片有线电视网和有线联网覆盖为主,通过有线接入方式入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精神,到2010年底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按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可行,保证长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采取适合本地特点的技术手段实现“村村通”。鼓励距离城镇较近、有条件的农村采取光缆联网方式进行建设,边远、居住分散地区采取共用卫星接收方式进行建设。同时,大力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水平,逐步消除“盲区”,增加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套数,丰富服务“三农”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也就是说,农村广播电视的发展要采取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在有线接入、无线覆盖、卫星接收方式中,具体用哪种,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来决定。就目前我省的广播电视情况来看,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有线拉入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边远农村和山区可通过无线覆盖或卫星接收方式收听收看广播电视。
由于现行的有线电视属公益事业,虽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有线电视维护费),但收费较低,只能勉强维持自身的运行。因此,要实现有线电视光缆进村入户工程,迫切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大力实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采取多元投资方式,运用市场机制,循序渐进,逐步推进,使广大农民群众能收听收看好广播电视。
再一次感谢您们对我省广播电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省广电局
2007年4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 0551-3418321
(第107 号)
关于依法加大税收征管力度
减少偷骗漏逃税等行为发生的建议
陆阳德(合肥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国税局、地税局
税务部门应加大对逃税等行为当事人的处罚力度,探索建立偷、骗、漏、逃税等行为舆论监督平台,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减少偷、骗、漏、逃税等行为的发生。
关于对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陆阳德代表:
您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依法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减少偷、骗、漏、逃税等发生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部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不同程度存在偷逃税款现象”的问题
地税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始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严格依法行政,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防止税款流失,努力维护正常的税收经济秩序。经过多年努力,全省地税系统组织收入规模连年大幅度提升,取得了十分瞩目的成效。2006年,全省地税部门累计组织各项收入417.8亿元,比上年增收87.5亿元,增长26.5%。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偷、逃、骗税等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地区和个别行业还比较严重,除了一些企业之外,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少缴税款的问题。对此,我局坚持采取多种措施并举,规范税收管理,严厉查处偷逃税收等违法行为。
一是强化宣传,增强公众依法纳税意识。确定每年4月为税收宣传月,每年一个主题,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税收热点和焦点,以文艺演出、印发宣传画册等形式,宣传税收政策法规,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2006年以来,为提高全社会公民的税收法律意识,省地税局在省电台开设“12366安徽地税之声”栏目,分别在新闻综合台、音乐台、生活台开设“安徽地税之声”、“地税征纳直播室”、“地税征纳有奖点歌台”、“12366地税有奖服务热线”等4个栏目宣传税法知识。此外,全省地税系统还通过互联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窗口等方式大力宣传税收法规,积极开展与社会公众互动,营造和谐浓厚税收征纳氛围,努力增强社会公众依法纳税意识。
二是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采取属地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税收管理员负责调查掌握辖区内纳税人增减变动情况,核定纳税人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情况,保障有应税行为的各类经济实体能够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税款。建立省、市、县和基层分局四级税源档案。实行纳税人基础信息数据在市级集中处理,切实强化税源监控。同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的走访,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职工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掌握核实“三产”的生产经营和纳税申报情况,减少税源管理不到位而产生的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
三是优化服务,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在制度建设方面。省地税局把打造“服务型地税机关”作为全系统建设“五型机关”之一,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之中。制定印发《安徽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关于加强“3456”服务工作的意见》等,对纳税服务的内容、办税服务厅建设、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地税网站管理、考核与监督等作出具体明确。在完善载体功能方面。增加12366纳税服务热线催报催缴、发票查询、省局集中监控等功能,并将热线与统一征管软件、局域网进行互联互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的通知》,开展了热线服务情况明查暗访,有效地发挥了热线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的特有功能和作用,实现地税机关与社会公众和纳税人便捷沟通。加强地方税网络建设,完善网络咨询模块功能,对网上办税咨询适时解答。
四是分类管理,实行纳税信用等级制度。按照纳税人申报纳税及时准确和真实等情况,将纳税人分为ABCD四类进行管理。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纳税信用等级分类税收管理服务措施”:对A级纳税人实行在两年内可免除税务检查和享受绿色通道办税服务等优惠政策。对B级纳税人,重点加强税收政策辅导、宣传等纳税服务工作,提高依法纳税水平。对C级纳税人,加强日常税收管理,列入年度检查计划和重点检查对象。对D级纳税人,列为重点税收监控对象,强化管理,并可依据税收法律法规,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2006年,省地税局组织集中开展2004、2005年度地方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认定了1850户A级地方税纳税信用纳税人。通过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管理,鼓励依法诚信纳税,监控和打击非法偷逃税款行为。
二、关于“一些企业采取不注册经营或前店后坊、前站后厂、仓库直销等经营方式偷税,利用真假两套账或成立假企业等骗税”的问题
目前,社会上确实有一些不法经营者,通过上述手段偷逃国家税款。对此,我们将采取强化税源管理、加强经营过程监控等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是源头控制,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工作。税务登记证管理是强化税源管理的基础工作。全省地税系统都把税务登记工作作为税源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及时掌握新办纳税人情况,督促注册办理税务登记。加强对纳税人的全方位管理,将经营者纳入依法注册、科学管理的正常有序经营状态。建立与工商部门的信息交换制度,及时掌握新办企业资料。规范个体税收户籍管理,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摸清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情况,采取每30—50户为一个管理组的方法,将全部个体工商户划分为若干个管理区域,将税收管理员组成若干个管理组,实行划片分组管理。将管理责任落实到组,落实到具体税收管理员。
二是常抓不懈,扎实开展漏征漏管户清理工作。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路段开展漏征漏管户的清理检查工作,努力减少管理的盲点。2006年11月份,全省集中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各地共抽调1000多名税干,成立365个清查小组,对17个市、67个县区2000多条街道和26个专业市场开展“地毯式”清查,共查出未办证和未换证2.3万户,查补税款206.95万元,罚款43.22万元。
三是严格监控,推行纳税评估工作。在强化纳税人信息“一户式”储存的基础上,力求掌握更详实的纳税人涉税信息,逐步扎实推行纳税评估工作。推广应用纳税评估(预测)信息系统,利用软件对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查找不正常申报疑点,将申报数据不实、有偷逃骗税嫌疑的纳税人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目前,各地正在加强资源配置,积极准备硬件平台,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并进行试点工作。
四是强化考核,开展征管质量考核制度。为将纳税人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开发应用了安徽地税征管信息系统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各级地税机关、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责任履行情况和征管质量进行监控考核,责任到人,奖惩分明。2006年度全省税务登记率为98.12%,其中企业为99.9%、个体为98.93%;入库率为99.45%,其中企业99.46%、个体99.35%,达到国家税务总局征管质量考核的优良标准。
三、关于“利用大头小尾发票等方式偷逃税款”的问题
针对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发票进行偷逃税款的行为,主要采取以下打击和防范措施。
一是严厉打击倒买倒卖及使用假发票行为。要求各级地税机关严格属地管理,划分责任区域,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实现打击倒买倒卖及使用假发票工作的制度化、长期化。对涉票违法行为较集中的重点地区实行重点打击。合肥市局于去年底连续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市区40个路段近800户纳税人,一定程度遏制服务业假发票泛滥的势头。马鞍山市局与市公安局联合查处了一起使用假百万元版建筑安装业发票违法行为;协助公安部门对在印制假发票窝点查获的近25万份假发票进行清点和鉴定,进一步确定犯罪分子的违法行为。合肥等重点城市,每月至少进行1次清理检查,采用突击检查、暗访、抽查等有效措施,对车站、码头、停车场等倒卖假发票猖獗的场所及服务娱乐业等行业重点纳税人开展检查。
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发票管理。各级地税机关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发票管理。六安市制定普通发票按月检查实施方案,每月确定一个检查主题,分区域、分行业、分票种开展检查,做到“一月一重点,一月一检查”。宣城市局集中4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对货物运输业、冠名印制发票企业、医院、学校及各类培训班普通发票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滁州市局在对纳税人开展发票检查的同时,对系统内重点检查了门市开票管理情况。
三是加强货物运输发票管理。严格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组织2005年度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工作,全省共对798户纳税人进行了年审,其中年审合格618户,限期整改99户,取消资格81户。认真开展货物运输发票审核检查工作,截止到9月底,全省共对12561份比对不符的货物运输发票开展了检查或协查。省局对个别单位货物运输发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案检查,下发了整改《督办函》。
四是稳步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进一步加快发票管理信息化步伐,畅通省、市、县、基层四级管理渠道;积极推进税控装置,强化发票信息共享和监控,从严防范“大头小尾”发票现象的发生。
五是积极推行有奖发票。在餐饮、娱乐等行业率先施行有奖发票,通过给予适当奖励,鼓励消费者索要发票,推动社会公众与税务部门互动,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协税护税,加大群防群治管理发票的力度。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秩序,我们还不断加大稽查力度,震慑不法分子的偷逃骗税行为:
一是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坚持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对重大案件,采取集中办案的方法,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攻坚。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稽查,2006年,以煤炭生产和运销企业、邮电通讯、金融保险、营利性私立学校、医疗机构、房地产开发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纳税人3794户,查补收入2.5亿元。
二是加大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落实《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举报案件督办管理办法》,做好督办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提高查办质量和效率。为举报人严守秘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举报奖金的发放管理,激励和引导公民举报税收违法行为。
三是确定年度新的稽查重点。根据每年工作部署,确定相应的稽查重点。今年将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业、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餐饮业、服务业、娱乐业、大型连锁零售企业以及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等为今年稽查的重点。并选择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发案率较高或案件线索指向较为集中、宏观税负偏低的地区,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特别是重点治理房地产行业、倒买倒卖假发票行为。对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自行申报情况加强跟踪检查,促进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在推进安徽奋力崛起的进程中,地税部门承担着重要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全省地税部门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为国聚财、执法为民的原则,强化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大对偷、逃、骗税等不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严格干部队伍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人情税”、“关系税”等行为发生;进一步加大征管力度,细化征管措施,堵塞税收漏洞,完成各项收入任务,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进一步改进作风,优化服务,规范执法,营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同时,不断探索新形式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税收征管体制和管理机制,建立长效监管体系,着力整顿税收秩序,努力开创文明、公正、规范、高效、和谐的地方税收新局面。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建议。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地税局征管处
联系电话:0551-5100633
关于对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陆阳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减少偷、骗、漏、逃等税发生的建议》(财类第107号),经省人大办公厅交由我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分别办理。根据国税部门的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依法加强税收征管问题
我局按照“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要求,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税源管理,着力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2006年,累计组织税收收入428.12亿元,同比增长21.9%,增收76.93亿元。我局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全面换证清理漏户。去年,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无论是企业,还是企业分支机构,无论是前店后坊(厂),还是仓库直销,只要符合税务登记条件的,一律换发或新办税务登记证。共清理漏管户39766户,清理税款2302.6万元。二是以点带面强化税源管理。省局领导亲自带队,对安庆桐城市税收负担和税源管理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解剖式调研,共清理漏征漏管户2598户,评估补税1626.01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06.8万元。通过调研,查清了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分析了问题根源,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国税系统纳税人户籍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建立了加强税源管理的长效机制。各地纷纷借鉴桐城经验,取得了明显效果。全省共评估纳税人4.5万余户次,评增税款6.6亿元。三是税源普查摸清家底。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大规模的税源普查。共核查了34万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核定情况;清理整顿了876个集贸市场;全面调查了全省4880户欠税纳税人的欠税总额及其构成;分税种分户调查了69615户企业类增值税纳税人、850户消费税纳税人、43527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及2265户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清理漏征漏管户6.17万户。为我局今后加强税收征管提供了富有价值的决策依据。四是以票控税堵塞漏洞。我局利用信息化手段,将所有发票纳入综合征管软件规范管理。通过防伪税控系统的运用和电脑版普通发票的推广,杜绝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电脑版普通发票开具“大头小尾”的可能;严格发票的“验旧售新”管理,加强发票开具与申报纳税情况的核对;并对普通发票开具金额为零的1.4万户一般纳税人和2.8万户零、低税额申报小规模企业的普通发票开具情况进行调查。2006年,全省国税系统通过验旧供新和发票检查,查补税款1520万元。五是加强个体税收管理。在个体税收管理上,严格执行《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按照管住户籍、盯住大户、申报纳税、电脑定税的原则,对个体经营户实行分类管理。核定前要求纳税人如实申报,并进行实际调查;核定后进行公示,并实行以票管税;对税负偏低的进行纳税评估;对有举报的进行税收稽查。对达到建账标准的依法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达不到建账标准的建立收支凭证粘帖簿、进销货登记簿或使用税控装置。为加强停业户管理,我局严格把关,抓好事前管理事后监督,要求纳税人在办理停业登记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对虚假停业的,发现一户,查处一户。去年,全省个体税收收入达6.01亿元,比2005年增加了0.94亿元。
二、关于加大稽查打击偷逃抗骗税问题
我局着力构建专业化、效能化、信息化、集约化稽查,突出重点,改进办案机制,大力开展各类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2006年全省共稽查各类纳税人8800户,查补税收收入5.46亿元,罚款7600.44万元,合计入库4.98亿元,比2005年增长31.56%,为完成全省国税收入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局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突出办案重点,集中查处总局、省局交办案件。去年,省局稽查局与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联合成立了“雷霆一号”、“利剑二号”专案办公室,集中办公,合力办案。共协查发票1.76万份,涉案人数1259人,挽回税款332万元,追回退税款500万元,涉案犯罪嫌疑人或被检察机关批捕或已被法院依法判刑。二是改进办案机制,推动大要案件督办和举报案件查处。我局将大要案查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及时查处涉税举报案件。对挂牌督办的税收大要案,在办案费用、人员安排、查前培训、检查实施、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并高度重视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的查处工作,确保查办工作顺利推进。2006年,全省通过查处督办案件挽回税款损失2700万元,逮捕犯罪嫌疑人26人;受理举报572件,立案查处442件,结案526件,查补收入2713.49万元。三是抓住重点,精心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和整治。按照“抓住重点,整顿行业,规范全面”的工作要求,组织对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共查补收入3.25亿元。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煤炭运销、石料、铸造、机动车、废旧物资收购、农产品收购等近20个行业的专项整治,查补收入787.65万元,移送案件76起,曝光案件73起。通过严查重罚,及时遏制了涉税违法犯罪势头。
三、关于规范执法行为问题
我局为规范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杜绝人情税关系税现象,加大了执法监督,严格了责任追究。一是制定落实税收管理员系列办法。由于税收管理员直接与纳税人打交道,为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规范税收管理员的税收执法行为,确保税收管理员正确履行职责,我局先后下发了《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和《税收管理员监督管理办法》,制订了定期轮换、双人上岗、信息公开、交叉巡查、严格下户等制度,对广大纳税人公布管理员的姓名、管理区域、职责范围、主管领导、投诉电话,通过定期发放评议表、回访卡,聘请执法监督员等方式,对税收管理员的税收执法情况进行监督。二是依托信息化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为切实增强执法责任意识,提高税收执法的质量和效率,我局制订了税收执法自动化考核管理办法,并从2006年5月1日起,正式在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执法考核子系统,并依托该系统实时监控、考核、追究国税人员的执法过错。2006年,共对876起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给予责任追究,其中,经济惩戒10317元,批评教育25人次,责令书面检查4人,通报批评2人。广大国税人员的严格执法意识随执法责任的强化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