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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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号)

关于加快制定《安徽省实施〈农村

土地承包法〉办法》的议案

徐社新等12名代表提出: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不平衡,征占农民承包地的补偿政策不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建议结合我省实际,依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我省的实施办法。

 

(第2号)

关于尽快制定《天柱山风景名胜区

管理条例》的建议

汪宗武等90名代表提出:天柱山旅游业已成为促进我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但存在着风景名胜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界定不清,管理缺乏权威性,规划管理不严等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对黄山和九华山都有立法,建议在总结和借鉴这两个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天柱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第3号)

关于帮助解决计划生育

“五难”问题的议案

马玲30名代表提出:目前,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五难”,长效节育措施落实难,孕环情监测到位难,政策外怀孕补救难,性别比升高控制难,流动人口管理难。建议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解决困绕基层的“五难”问题。

 

(第4号)

关于要求修改、完善《安徽省人口

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

曹伟等15名代表提出:在基层工作中,我们感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着节育措施落实难、性别比偏高治理难、社会抚育费征收难等问题,法律赋予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手段不足。为此,建议修改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强其针对性、可操作性。

 

(第5号)

关于将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纳入

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建议

尹如平等11名代表提出:《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给予一定奖励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不落实。建议修订《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第6号)

关于加强我省农村

综合经济信息网建设的议案

张家水等13名代表提出:目前,我省农网工作发展很不平衡,特别是乡镇信息服务站、网络等不能正常运行,部分已陷入瘫痪,严重阻碍了“数字安徽”建设纲要的实施。建议在已建成省、市、县农村综合经济信息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村经济信息网建设。

 

(第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农网建设的议案

王立祝17名代表提出:目前,我省一些乡镇信息服务站不能正常运转,技术人员流失严重,部分信息站已陷入瘫痪,影响到“数字安徽”建设纲要的贯彻落实。建议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安徽农网建设。

 

 

 

(第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农网建设的议案

吕存鑫等12名代表提出:安徽农网已成为全国知名品牌,被广大农民誉为“致富金桥”,但全省各地农网工作发展很不平衡。为此,建议:一是强化省、市、县三级信息中心的管理和技术服务职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乡镇信息站网络设备、传输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加大农网信息进村入户、到企力度,省财政筹资支持农网信息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农网工作保障机制,确保人员和经费的落实;三是省政府责成信息、农业、气象等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安徽农网工作。

 

(第9号)

关于要求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强全省

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的议案

李锁安等17名代表提出:当前,农村公路建设中存在认识不到位,资金短缺,养护和管理体制落后,政策法规不健全等问题。建议省政府作出加强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把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建设规划,使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逐步法制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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