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法院规范
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全省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形成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报告的意见》。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04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这个审议意见转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100份于2007年9月17日前报省人大常委会,并整理800字左右的办理结果摘要,以便在媒体上公布。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7年7月16日
安徽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审 议 意 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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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
专项整改情况报告的意见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自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我省各级法院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从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商事案件裁判不公、执行难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重视制度建设和法官的教育培训,着力建立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专项整改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同时指出,专项整改活动取得的成效还只是初步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真正实现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整改目标,确保司法权力在规范和有序的轨道上正确运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狠抓制度落实,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要在继续完善有关制度的同时,把已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坚持用制度管人,真正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审判和执行工作之中。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宣传、表彰公正司法的先进典型,严肃追究司法不规范行为,剖析违法办案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加强警示教育。
二、继续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公正与效率、公平和正义的要求,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少数案件裁判不公、执行不力、申请再审难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执行制度,增加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解决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比例偏低的问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促进司法民主和公正的积极作用;要重视调解对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认真总结调解经验,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增强调解实效;要进一步完善执行程序,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严肃处理漠视群众利益,消极执行、违法违纪执行行为;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加强信访力量,完善信访和再审制度,畅通申诉、再审渠道,提高再审案件质量和效率。
三、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认真研究办理省委转发的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法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切实加强法官队伍,特别是基层法官队伍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核心,增强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强化法官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和作风教育,教育法官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要不断加强司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培训效果,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内部监督。强化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办案流程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规范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发挥审级制度对公正审理案件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案件结案率、执行率、调解率等制定出科学的考核标准,以有利提高办案质量。上级院要加强对下级院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主题词:监督 法院 规范司法行为△ 审议意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