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2007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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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人常办[2007]18

关于印发《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的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形成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八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审议意见转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将办理情况于200761日前报省人大常委会,并整理800字左右的办理结果摘要,以便在媒体公布。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7330日   

 

 

 

 

 

 

安徽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 2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颁布和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加强了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广泛宣传,认真贯彻,依法管理,道路交通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逐年下降,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取得了明显成效。大家同时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局面尚未真正形成,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欠债较多等问题亟待解决。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责任。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严格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学、有序发展。要逐步解决我省公安交通管理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要认真对待有些地方存在的以罚定支问题,真正实现收支两条线。要重视研究和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省人民政府要根据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需要,及时制定相关的配套规定,确保法律法规得到遵守和执行。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效率。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需要和便民的原则,合理设置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护拦等设施,并注意听取社会意见,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路段、节点及时进行整治,保障安全通行;对因整治不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要科学、合理地设置限速标志,对道路尤其是高速公路,要区分不同路段、不同车辆、不同时段进行限速。要严格执行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抓紧解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高速公路执法办公用房问题。

三、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执法。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强化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人情案、关系案和统一自由裁量权的尺度等问题。

四、加强源头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把入户和年检关。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车辆技术检验社会化的规定,协调有关车检机构与公安、交通等部门脱钩,杜绝重复检验。要加强对校车、客运车辆、挂车、中型以上货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强化对报废车辆的强制报废和解体的监督。严格依法开展驾驶人员考试,加强对驾训及驾证发放管理,把好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入口关。积极开展综合整治活动,从严查处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加强路政通行管理,完善交通安全应急管理机制。

五、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要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将其列入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整合力量,创新形式,增强宣传教育实效。狠抓驾驶员、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主题词:监督  交通安全△  审议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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