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徽省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的审议意见(2006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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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皖人常办2006〕40号

 

 

关于印发《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2006年

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下半年工作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做好我省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形成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报告的意见》。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七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这个意见转给你们,请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将办理结果于今年11月20日前报省人大常委会。并请整理800字的办理结果摘要在媒体公布。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6年9月12日


安徽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6 )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安徽省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的意见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沈卫国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安徽省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2006年上半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是好的。全省上下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保持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1.9%,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5.3%。午季粮油获得丰收,工业生产增长较快,“861”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明显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事业都有新的进展。

同时,也应看到当前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工业发展速度和实现利润增速减缓,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新农村建设启动后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全民创业的环境有待改善。夏末秋初以来,局部地区的干旱对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及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二、省政府提出的2006年下半年工作意见,符合我省实际,是积极可行的。经过努力,年初省人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是可以完成的。关键是要深刻理解和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14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宏观调控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为此建议:

1、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结合安徽实际,区别对待,有保有压。要抓住发展机遇,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以这一轮宏观调控为契机,将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实现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要深入研究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给我省带来的机遇,加大优势产业的发展力度。要重视投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在落实“861”行动计划中,努力把投资方向引导到科技创新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等方面来;在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同时,要注意产业选择,防止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产业的转移;在继续发展房地产业的同时,要引导投资者增加中小户型和中低价位商品房的建设,保障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

2、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我省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资源性产业比重较大。一方面要加快这类产业的改造提升,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另一方面要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要认真研究调整好城乡生产力布局和大中小企业规模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着重改善投资环境,扎扎实实地帮助它们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在经济结构调整方面,还要处理好投资与消费的关系。重点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增强他们的消费能力,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要以土地集约利用和节能降耗为着力点,建立土地产出率考核指标,制止宽打窄用的占地行为,着力淘汰低水平、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推广清洁生产。

3、加大改革步伐,建立有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要认真落实全省国企改革会议精神,利用当前有利时机,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和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加大国有企业的改革力度,增强企业活力和盈利水平,减少亏损,特别要抓好主导产业的企业重组,形成集团优势;进一步引导、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4、继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全民创业环境。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要通过机制创新和诚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办事效率,营造有利于全民创业的大环境。要正确处理城市创建与全民创业的关系,消除不利于群众创业的不合理限制,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好创业场地、兴业资金和市场准入等实际问题。

5、突出城乡统筹,注重社会公平,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突破口。要在做好规划论证和以点促面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力度,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的规定。要加大对涉农收费的清理力度,严格涉农收费审批程序,有效遏止加重农民负担。要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建立有效机制,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要重视调整企业初次分配关系,适当提高普通职工收入水平,防止贫富差距扩大。对少数地方依然存在的欠发工资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措施加以解决。要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等,抓紧解决好群众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共同参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主题词:监督  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  审议意见  通知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6年9月14日印发

(共印80份)

【查看办理情况】

 来源: 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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