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2007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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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人常办〔200728

关于印发《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我省劳动和社会

 

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曹勇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进一步做好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形成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01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这个意见转给你们,一并附上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请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将办理结果于今年731日前报省人大常委会。并请附800字的办理结果摘要,以便在媒体公布。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7523日   

 

 


 

安徽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 3 )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曹勇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去年以来,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坚持把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放在突出位置,着力帮扶困难群众就业再就业和实现基本生活保障;启动实施“创业扶持工程”成效显著;在全国较早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等等。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劳动力供求总量和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养老保险市级统筹还不完善;一些促进就业的措施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各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存在较大差距;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尚需下大力气解决;劳动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等。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保障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以下改进意见:

一、全面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保证就业再就业目标的实现。就业是民生之本,充分就业是社会公平的体现,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帮助劳动者更新就业观念,以创业促进就业。要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保证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要有一人就业,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在工业园区就业。教育部门要根据社会需要调整专业设置,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鉴于有些地方失业保险金收支相抵尚有盈余的实际,可以探讨用这部分资金支持就业的途径。为进一步有效促进就业,金融部门还应加大小额贷款投放力度,真正发挥出小额担保资金的放大功能。税务、工商等部门都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里的相关规定,为社会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

二、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当前,社会保险体系不完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矛盾之一。各级政府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握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规律,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实现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要结合省委、省政府“十二项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扩大城镇居民医疗、失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稳步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要建立多渠道、制度化的资金来源,切实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管理,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充分发挥基金效益,有效分散风险。

三、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工作力度,多渠道、多样化地培养各类适用人才。从现阶段的就业形势看,一方面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也存在用工荒现象,解决这种用人上结构性矛盾的根本途径就是要加大技能培训力度。要打破体制障碍,拓宽职业培训渠道,鼓励企业更多地担当职业技术培训责任。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职业技术教育经费的投入,出台相关的鼓励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全方位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的监管,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目前,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合同签订率较低,已签的合同有的内容不全面,有的含有霸王条款;有的合同落实不到位;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文化素质不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加强对各类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用工行为,提高合同签约率,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努力保障企业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队伍及工作条件建设。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不断加强和改进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是开创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实现劳动保障事业新发展的必然要求。政府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改善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系统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改善工作条件,切实保障技能培训、劳动仲裁等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加强对劳动监察工作的指导,努力扭转劳动监察执行难局面。要加大对劳动保障基层力量的配备,改变目前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短腿现象。

 

 

 

主题词:监督  劳动和社会保障△  审议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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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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