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皖人常办〔2007〕34号

关于印发《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检察机关
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报告的意见》
的通知
省人民检察院: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形成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报告的意见》。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04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这个审议意见转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100份于2007年9月17日前报省人大常委会,并整理800字左右的办理结果摘要,以便在媒体上公布。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7年7月16日
安徽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审 议 意 见 书
( 6 )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检察机关
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报告的意见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自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我省各级检察机关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从自侦和公诉等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执法不文明、执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重视制度建设和检察官的教育培训,着力建立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专项整改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同时指出,专项整改活动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真正实现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整改目标,确保执法权力在规范和有序的轨道上正确运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狠抓制度落实,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要在继续完善有关制度的同时,把已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重点,坚持用制度管人,真正把各项制度落实到检察工作之中。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宣传、表彰公正执法的先进典型,严肃查处无视制度的执法不规范行为。同时,要认真剖析违法办案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加强警示教育。
二、继续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问题。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执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个别地方检察机关和少数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办案问题。要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工作,严格依法查处职务犯罪,减少随意性,防止受利益驱动,插手经济纠纷。要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杜绝粗暴执法和违法违纪办案。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和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认真对待群众申诉案件。要完善民事行政案件抗诉制度,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该抗诉的坚决依法抗诉,改变随意设定抗诉标准和下达抗诉指标的不科学、不合理的做法,提高抗诉案件质量。
三、大力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认真办理省委转发的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检察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切实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核心,增强检察官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强化检察官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和作风教育,教育检察官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检察官纪律规定,公正、高效、廉洁、文明执法。要不断加强检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培训效果,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内部监督。要强化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之间的监督,切实提高案件质量。要完善案件质量考核制度,对案件撤案率、起诉率、无罪判决率等制定出具体、科学的考核标准。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院的领导和监督,完善落实巡视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题词:监督 检察机关 规范执法行为△ 审议意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