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钱明树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吴世琦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陆希昌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